Ⅰ 聘用已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不簽訂勞務合同行不行
這個可以不簽勞動合同,但是必須要簽勞務合同。否則萬一工作當中出現什麼事情,無法保證雙方的利益權利。一般退休人員返聘應該給他簽訂勞務合同,給他參加意外保險。
這樣對勞動者本身是一個保障。現在退休人員身體好的都願意返聘繼續上班。所以最好給他們上商業保險,比如意外險就不錯。這樣對他們的人身安全有一個很好的保障,而且費用也不高。退休人員退休之後繼續上班,這個是屬於勞務報酬,所以應該按勞務合同走。勞務報酬收入達到提起征點也要按照勞務報酬個稅來計算。和工資及薪金收入計算個稅是不一樣的。
總之公司企業錄用退休返聘人員,應該是要和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是有區別的。不同的用功方式應該要有不同的方法對待。因人而異因事而異。錄用退休人員對企業來說是一個比較劃算的,因為不用繳納五險一金,節省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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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一、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1、聘請已退休人員應簽署勞務合同。退休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該協議為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簽訂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用人單位解除與退休勞動者,不用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怎麼賠償
1、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公司不續簽,勞動者在不續簽的情況下,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計算;
2、不滿六個月的,公司需要支付半個月工資。
Ⅲ 退休人員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聘請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其已經不具有勞動的相關資格。聘請退休人員應當簽訂勞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Ⅳ 退休返聘要簽勞動合同嗎
離退休返聘不簽勞動合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專務,聘屬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執行。《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根據上述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的,與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雙方不訂立勞動合同,而是訂立聘用協議,雙方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