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拿社保退休金的職工死後可土葬嗎
不可以。因為根據規定,大多數地方均實行火葬,特別是拿退休金的退休職工,都需要火葬場的證明,領取補償費的。所以是不允許土葬的。
⑵ 喪葬費新規施行之後,退休職工不火化能享受喪葬費嗎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未火化的,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工作死亡後,其遺屬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養老金。喪葬費和養老金是法定的養老保險福利,對參保職工及其生存者具有重要意義。退休員工死後能否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並不取決於喪葬方式的選擇。因此,即使退休職工的家屬在去世後不選擇火化處理遺骸,只要參加養老保險並持有醫院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死亡證明,他們就有資格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
⑶ 退休老人去世,沒有火化就沒有喪葬費嗎
一、退休職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領取撫恤金,只要有死亡證明就能領取喪葬費和撫恤費。死亡者遺屬領取喪撫費時需攜帶死亡證明、銷戶證明、領取人關系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
二、根據湘人社發[2013]40號文件,職工死亡後按規定應當火葬但未實行火葬的,其遺屬不得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三、《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後,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證明了。從2013年1月1日起,憑相關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遺屬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
(3)武漢市退休職工死亡非要火葬嗎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准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准、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
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
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准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⑷ 退休職工死亡必須火化嗎
在中國,只要人死了就要火化,這個和是不是退休職工沒有關系,想像一下,人死了如果不火化,屍體就會腐爛,就會被蛆蟲吃掉,還不如火化好些
⑸ 喪葬費新規施行之後,退休職工死亡後不火化能可以享受喪葬費嗎
退休人員走後,憑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公墓證明方能領取喪葬費及撫恤金。
辦理喪葬費時需要提交亡者的火化證明及注銷戶口原件去單位或社保中心辦理。
要區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有的不火化安葬是可以的,多數不火化安葬是不可以的。
一、不火化不可以的
退休職工去世,按照相關規定,屍體應當火化安葬的,領取喪葬費必須提供屍體火化安葬證明。
屍體應當火化安葬而屍體不火化安葬的,當然不可能提供火化安葬證明,也就是不能領取喪葬費的。
二、可以不火化的
按照《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死亡人員有兩種情形可以不火化安葬,也就是不提供屍體火化安葬證明,也可以領取喪葬費的,但必須提供屍體可以不火化安葬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不具備火化條件的地區
《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二)部分少數民族
《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願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如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塔吉克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數民族;以及其他可以屍體不火化安葬的少數民族等,如藏族實行天葬、水葬。
我們這里,去年開始,亡者必須火化,某些少數民族例外。農村戶口也如此。沒有火化證明及社區證明,任何人也領不到一分錢的喪葬費。不過,只要家中有亡者,亍道管理人員及社區工作人員,就會上門服務,開具死亡(火化)證明。總之,正常情況下,遺體不火化是不可能的事情。別多想了,按當地政策法規辦理亡者後事,省得麻煩。
六九老翁。
從以往各地區標准不統一,有的包干,有的掛鉤,到最終實現了與當地月支配收入相掛鉤的統一模式,更加清晰明了,也更加的合理。
因此喪葬費新規客觀上來說,統一標准之後,更具有公平合理性,也更容易讓人接受。
退休職工死亡後,絕大多數地方都要求火化處理,然後在辦理喪葬費時,都必須要憑證火化證(或者是火化收據),否則將無法享受喪葬費。
那有沒有退休職工死亡後不火化處理,依然可以享受喪葬費的情形呢?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肯定會有這種情況的存在。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情形。
1、山高路遠比較偏僻,人口稀少的地區,由於不具備火葬條件,可以允許土葬。
由於火葬是殯葬改革的主要方向,目的就是為了改變土葬陋習,節約殯葬用地。
但是由於現在很多地方火葬條件並不具備,可以允許土葬。因此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對於那些可以土葬的地區,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不用火化便可以領取喪葬費用。
2、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退休人員死亡可以實行土葬而不強迫火葬。
目前對我國回族、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的土葬習俗,給予尊重,不強迫他們實行火葬;自願實行火葬的,也不幹涉。
3、對於藏族人的葬禮方式予以尊重。
藏族人的喪葬習俗有塔葬、天葬、火葬、水葬、土葬五種形式,而且有著嚴格的等級規定,界線分明,至於採取哪種葬禮,它由喇叭最終的占卜決定。
其實藏人的土葬極少,只有那些身患瘟疫,或者是強盜、殺人犯死後,才會被土葬。
至於題主所在地區,退休人員死亡後是否火葬,最好是咨詢一下當地民政局,看看是否屬於火葬區。當然也可以咨詢當地人社局,退休人員死亡不火化能否領取喪葬費,也就一清二楚了。
分地方吧,我嫂子剛領退休金沒幾年得癌症去逝了,土葬的,醫葯費、喪葬費都報了
我們這里有些人死後,也按照規定做了火化,也領取了喪葬費。最後,還是買棺材進行了土葬。這完全背離了國家出台這一政策的出發點。希望引以為鑒。
公墓證明是不是有點偏頗了,人沒了,死亡證明開了,火化證明有了。人家願埋願放是個人的事,有必要不埋不給喪葬費的道理嗎?這和證明你是你自己是不是有異曲同工之效啊
⑹ 退休職工死亡必須火化嗎
事業單位復退休人員死亡撫恤制金領取是否一定要火葬才有的規定:
1、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參保企業職工(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未實行火化的,其遺屬也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4個月發放。撫恤金按其(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備註:死亡者遺屬領取喪撫費時需攜帶死亡證明、銷戶證明、領取人關系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
⑺ 退休職工去世必須火化嗎
法律分析:沒有規定必須火化。 國家出台的殯葬條例及相關文化提倡倡導火化,目前法律規定沒有強制要求火化。少數民族則尊重其傳統殯葬方式。雖說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後其親屬亦按照國家和本地要求進行火化。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四條 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 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佔或者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