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昌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
2022年南昌喪葬費領取規定,2022南昌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一、南昌退休喪葬費標准2020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省人社廳公布了全省2020年度城鎮企業職工人均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為2405元,為此,我市城鎮企業參保單位退休(含退職)人員撫恤金標准也相應進行了調整~
執行標准:
調整說明:
調整後的撫恤金標准低於2019年所在燃培市、縣(區)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2019年所在市、縣(區)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支付;調整後的撫恤金標准高於2019年所在市、縣(區)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按新標准支付。
其中,南昌市本級及東湖區、西湖區、青山湖區、青雲譜區、高新區、南昌經開區、紅谷灘區,其統籌范圍內的城鎮企業參保單位退休(含退職)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撫恤金平均養老金執行標准按全市平均基本養老金執行標准統一執行。新建區、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執行標准按省人社廳公布的最新全省2020年姿隱度城鎮企業職工人均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執行。
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總工會《關於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20〕12號)精神,根據《江西省社會保險統計報表(2019年度)》有關數據,確定全省2019年度城鎮企業職工人均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為2300元,以此作為處理2020年有關養老保險事項的依據。
這項標準的公布,也意味著明確了2020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撫恤金社保統籌基金的支付標准。
1、企業職工撫恤金標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為5000元(2012年跡段廳1月1日起施行),由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10個月平均工資,但不得低於2019年所在市、縣區上年度在崗職工10個月平均工資,其中列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標准按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標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1個月,最多不超過10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撫恤金差額部分由參保單位按原資金渠道列支。
2、企業退休(含退職)人員撫恤金標准
企業退休(含退職)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退休人員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不得低於2019年所在市、縣區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列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如退休人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後,其家屬應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3、個人賬戶余額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和企業退休(含退職)人員,個人賬戶中的余額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㈡ 江西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哪些人將會受益
今天咱們繼續來說關於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相關問題。關於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算,全國各地的標准都不一樣,今天我們主要來看江西省對這兩項補貼的規定是怎樣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們說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准僅僅只針對企業退休的人員,也就是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那部分群體。
撫恤金的新標准則不再和平均養老金有關系,而是和喪葬費一樣,與城鎮居民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關系,領取的金額也不是以10個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准,一般來說是9個月,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9個月,這個額度每年也是隨著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化而變化的,不出意外的話,撫恤金每年都會漲。總的來說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新標准比老標准更人性化,隨著大家的實際收入的變化而變化,領取的金額也更多。
㈢ 江西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
民發[2007]64號文件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准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死者的遺屬生活困難的可申請補助.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 有撫養關系 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圍的人員,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資或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或者滿16周歲但仍在大中小學就讀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 不要只顧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面這個遺屬補助每人每月有幾百元呢(具體標准各地都不同,共分為5類地區標准,你是哪個市哪個縣區的自己到當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申請! 如果死者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則遺屬每月補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如果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兼有前兩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遺屬申請補助,則全部擾祥遺屬的每月生活補助費標准之和,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工資或月基本退休金。 在何處領取?緩洞搏那要看死者是什麼身份了。如果是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只要提供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撫恤金領取人的身份證、戶口薄(領取人戶口要與死者戶口在同一個本子)交給死者原單位,單位自然會派人去當地人事局填表審批,下個月撫恤金就能打入工資卡。如果死者是企業的,且是納入社保統籌的,則到社保局辦理和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 第三十八條 因 工傷 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 工顫汪傷保險 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 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 傷殘 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的生活 護理費 ;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 傷殘津貼 ; (七)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㈣ 江西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喪葬費是死者單位給予死者親屬處理死者後事的一種補助,屬於「遺屬津貼」的范圍,因為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均發生於死者死亡後,不屬於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所以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遺產。
在江西地區要申請喪葬費用,一般是按照員工死亡的情況來確定的,如果是因為病死亡的,可以達到5000元的喪葬費用,如果是因公死亡的就會更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㈤ 江西省事業單位退休幹部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標準的文件規定
江西省事業抄單位退休幹部死亡後襲喪葬費和撫恤金標準的文件規定: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逝世後喪葬費實行包干使用,不分職務級別,標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㈥ 請問南昌的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和死亡後的生活補助金標準是什麼
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企業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費用一般為原所在企業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由企業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費,一般為原所在企業兩個月的平均工資。
撫恤金按其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不同,按死者本人工資的25~50%掌握發給,當被供養者死亡或已達到自立年齡、失去受供養的條件即停止支付撫恤金。
職工死亡喪葬及撫恤費是指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職後死亡的喪葬費,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職、退休、離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喪葬補助費、救濟費等。
(6)江西省退休職工喪葬費擴展閱讀:
遺屬補助條件范圍
1、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人來源者。
2、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符合第一條(1)、(2)款條件的,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3、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遺腹於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本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