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退休時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0.6)÷2×15×1%=72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1)÷2×15×1%=9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3)÷2×15×1%=18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0.6)÷2×40×1%=192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1)÷2×40×1%=24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6000元×(1+3)÷2×40×1%=4800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12。
計發月數為: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例如,某人55歲退休,個人賬戶中存款余額為51000元,那麼,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51000元÷170月=300元/月
3、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1.4%
過渡性養老金僅對1996年前參保人員有效。視同繳費年限是你參加工作至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期間的年限,包括知青下鄉的時段視同工齡。需要提供本人的檔案才報社保局審核認定。
各省市自治區對退休養老金的計算略有差別,所以,准確的計算方式以當地社保政策為准,以上僅做參考。
②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如何計算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如下: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等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乘以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人、職員退休以後,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退休費的標准如下:
(一)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三)、(四)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五)項的工作人員,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四)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工人、職員的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條(一)、(二)、(三)三項的標准,但是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並且必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第五條 工人、職員因工殘廢,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應該退休。退休後的待遇,在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單位,仍然按照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沒有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機關,其退休費,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其中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同樣享受本規定第四條(四)項的待遇。
如果因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五)項條件,並且其應該領取的退休費的標准高於本條前款規定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的時候,其退休費應該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發給。
③ 個人能否辦理養老金清算
可以。
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返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申請退保的,可將其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返還給本人,社會保險關系隨之終止。
一般來說,向當地社保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退保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農村養老保險
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帳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出來的。只有如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1)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3)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4)出國定居,失去中國國籍的。
④ 養老保險清算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清算一般是發生在勞動者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或者勞動者死亡導致的財產結算,分為在職期間死亡和退休後死。因此接下來將由為您介紹關於什麼是養老保險清算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什麼是養老保險清算
養老保險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系、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
1、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御簡磨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3、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二、社保單獨買的養老保險嗎
交社保時,能否只交醫保,不交養老保險,這個需要看是以什麼身份參保的。
根據購買醫保和養老保險種類不同,答案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購買的是職工醫保和職工養老保險,無論是單位給我們交的還是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己購買的,都不可以只買一樣保險,因為這兩個保險是捆綁在一起的。
特別是用人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時,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醫保、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這五種保險都是捆綁在一起的,即為人所知的五險,少買一樣都不行。
如果是以城鄉居民的身份購買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即居民社保,那麼就是可以分開購買的,咐岩因為居民身份購買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這兩者是沒有捆綁在一起的。
不過,即使購買的是居民社保,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可以分開買,一般不建議大家只買其中一種。因為社保,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三、養老保險的主要類型
1、儲金型養老保險。儲金型養老保險制度在一批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實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國家為代表,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實行完全積累的基金模式鎮斗,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或「公積金」賬戶。
2、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
3、傳統型養老保險。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因此也可稱為「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
4、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
5、混合型養老保險。原來實行福利型養老保險的國家,如今大多已經或正在向一種混合型制度轉軌。即福利型養老保險與「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同時並存,共同構成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英國與加拿大就是這種。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養老保險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系、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