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國企下崗職工新政策
1、稅收減免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符合規定免稅項目范圍的。
2、工商登記優惠政策。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在開業一年內,減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三年內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費等。
3、行政性收費優惠政策。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3年內可免收行政性收費。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國企下崗職工社保養老金新政策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的枝攔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其中原為國有或集體企業正式職工的女職工罩虧,其退休年齡可根據本人自願,選擇50歲或55歲退休。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40、50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具體業務辦理機構為市勞動就業局。
新政策還規定只要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就可以購買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一部分錢,以後按年繳費至退休,繳滿15年,以後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年齡政策的改動對個人來說可能是非常消極的,又需要繼續奮斗更多的年限,但其實調整可能是因為人口老齡化導致的,如果不這樣的話很可能會出現社會混亂,國企下崗職工退休年齡大家也已經了解,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政策的改動。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二條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猛悶胡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⑵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有什麼政策
政策:
國有企業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含其改制後的企業)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並符合從事特殊工種規定年限條件的,原始檔案記載清楚,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市(州)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審批,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
關於下崗再就業方面的相關政策
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最低繳費基數的繳費額60%標准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2、公益性崗位。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和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達州市專門出台了《達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重點對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殘疾人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進行政策性優先安置,並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在我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可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2)退休對於下崗職工有何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下崗職工再就業其他政策
1、對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要簡化工商登記手續,3年內可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以及行政性收費。
2、對中小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等就業實體吸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符合貸款條件,有關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
3、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取得的營業收入,個人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個體工商戶或者下崗職工人數占企業總人數60%以上的企業自其領取稅務登記之日起,3年免徵營業稅。
4、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對其取得的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務服務的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⑶ 國家對破產企業下崗工人在退休方面有沒有優惠政策
沒有優惠政策,與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正常到社保部門辦理保險接續手續,但有的企業破產後會對自己的員工進行破產安置,但不屬於國家優惠政策。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3)退休對於下崗職工有何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非常重視和關心下崗職工的生活問題,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中都明確規定。
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託管時,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下崗職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沒有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地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報銷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費用。
為了適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有關法規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⑷ 失業人員退休政策
如果之前在一個企業上班上得好好的,因為一些原因造成了自己沒有工作這種情況的話,可以去領取失業保險金,那麼對於這部分失業人員退休的時候有哪些政策規定?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⑸ 企業破產下崗工人退休新政策
破產下崗工人沒有優惠政策,下崗工人與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正常到社保部門辦理保險接續手續,有的企業破產後會對自己的員工進行破產安置,但不屬於國家優惠政策。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託管時,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下崗職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沒有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地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報銷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費用。為了適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有關法規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四十七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破產了也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否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三條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⑹ 2023年下崗職工退休政策
我們知道無論是從事什麼行業到了一定的年齡的時候就要退休的,這個也是國家的規定,但是對於下崗工人來說退休政策是怎樣的呢?很多人並不知道,那麼,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