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公布2019退休金調整辦法,注意當地媒體公布的辦法。
② 河南省2019年退休人員調整退休費政策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此次調整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個層面。定額調整即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的內容包括:一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二是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傾斜,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一是對截至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二是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有關負責人說,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③ 河南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點,從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元;第二點,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計算增加;第三點,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不同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第一條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第二條 (一)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④ 2019年河南退休金上調方案
河南省對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19年1月1日起上調養老金,整體調整水平為5%左右。
2019年河南退休金上調方案:
(一)調整人員范圍:按照國家的要求,都是對2018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是2018年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三)調整方式:按照國家的要求繼續實施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養老金調整方式。
定額調整貫徹的是公平部分,所有退休人員都增加基本養老金47元。
掛鉤調整又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貫徹的是長繳多得的原則,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貫穿的是多繳多得的原則。
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1.3元,同時再按2018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只按照本人2018年12月養老金水平的2.6%進行增加,沒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
傾斜調整:年滿65歲不滿70周歲,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年滿90歲以上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
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⑤ 2019年退休職工怎麼漲工資計算方法是是什麼
說的不明確,抄2019年退休人員不調整退休金,2019調整范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
如果是指2019年調整退休金,這個說法與你的說法概念不同。
如果就是指這個,或許你是第一年調整退休金沒有經驗吧。退休金調整辦法、計算辦法一個省一個樣,各省有各省的辦法,不知你何許人也,誰也無法告知你。現在全國各省市早已調整完畢,自己網上搜索你所在省2019退休金調整辦法。
⑥ 企業退休人員今年如何調整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20年未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法律、政策,目前仍執行的是上述法定退休年齡。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5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而關於2020年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相關文件。 根據國務院出台的《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