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理程序
立戶申請
養老保險經辦處(中心):
單位成立於XX年,屬X性質單位。根據《關於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陝人社發„2011‟145號),為本單位名超齡人員(翻算人、不翻算人),名未超齡人員辦理相關手續,現特申請開設「單位145號文專戶」,請予以辦理為盼。
附:1.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XX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
單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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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企業未參加養老保險, 職工退休後咋辦 西安
西安未參加社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繳納1萬至4萬元的費用,
可以享受每月480元的養老補貼。
西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補貼問題展開專項培訓。很快,這項政策就可以付諸實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只要一次性繳納1萬至4萬元的費用,就可以享受每月480元的養老補貼。
3月12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做好
西安市未參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
基本生活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
近年來陝西省連續四次大幅度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但部分集體、
社辦、勞司企業職工由於企業沒有參加社會養老統籌,
到達退休年齡後沒有生活保障。
目前西安市未參加養老統籌的集體企業(含勞服企業)535戶,
2007年底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9,218人。
從2008年9月1日起,陝西省在西安市和寶雞市試點該項工作。
因此,西安市3月12日下發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9月1日起執行。
如果在2009年6月30日前繳清費用的,從2008年9月起補發,
2009年7月1日以後繳清費用的,按繳費後次月發放養老補貼。
納入范圍要滿足以下條件。
通知明確規定,曾在西安市、區(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
長期中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且已沒有生產經營能力、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
(含廠辦大集體)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個人一次性繳清費用後,
按月發放養老補貼:
(一)經原區(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辦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滿10年的人員;
(二)200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年滿50周歲及以上人員;
(三)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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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未參保社保企業員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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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的通知
勞社〔2005〕84號
各市、縣(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集體企業職工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重要貢獻,保障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是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逐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為解決部分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已經破產倒閉或名存實亡、停產多年,沒有繳費能力且未參保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中,符合國家原政策規定錄(招)用的固定職工,在本通知下發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生活確有困難的,不分原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發給基本生活費。
二、符合上述條件的退休人員,已經享受低保或其他生活補助,但水平達不到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補齊到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未能享受低保待遇或其他生活補助的,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給基本生活費。
三、享受補助金由本人申請,是否符合享受條件由原企業主管部門審查,無主管部門的由當地政府指定相關部門負責審查,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調檔復審。已經享受低保待遇的退休人員,由民政部門提供享受低保數額,按其差額確定補助,審查結果報同級財政部門核定。
四、上述基本生活費及補助所需的資金,市級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縣級由省與縣按1:1配套解決,並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
五、本通知從2006年1月起執行,各地要按通知精神,在2006年第一季度執行到位,落實情況以市為單位報告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
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❹ 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2019年沒有辦成怎麼辦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並要求這項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
會議指出,近些年來,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參保范圍逐步擴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較好地保障了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但由於歷史原因部分生產經營困難的集體企業沒有參保,其職工和退休人員未能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缺乏基本養老保障。會議決定,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
(一)未參保集體企業2010年12月31日前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戶籍人員,個人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繳費標准由各地根據未參保人員負擔能力和年齡情況合理確定,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對補繳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基本養老金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由各地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合理核定基本養老金水平,落實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以及遺屬、喪葬補助等養老保險待遇。
(三)未參保集體企業2010年12月31日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戶籍人員,按規定正常參保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抓好政策落實,把好事辦好。要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2011年春節前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確保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
具體信息建議咨詢一下當地的勞動部門,會有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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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陝西省145號文件關於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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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145號文件補繳的是養老保險版,不權含醫療保險。
引自陝西省145號文原文「結合我省實際做好城鎮集體企業超齡人員和原「五七工」、「家屬工」超齡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所以,該文只是針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下發的文,與醫療保險無關。
《陝西省人社
廳財政廳關於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陝人社發〔2011〕145號)「為認真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10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做好城鎮集體企業超齡人員和原「五七工」、「家屬工」超齡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