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職工被開除後享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職工受開除處分而又未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不能辦理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開除後又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單位除名算不算工齡,還有工齡對退休後工資影響大嗎
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單純討論工齡的計算問題,知青時代的年限就已經列為工齡了。但是工作後被按自動離職處理除名,就意味著工齡的不連續性。至於今後能否對退休工資產生影響,按眼下離退休管理辦法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因為退休工資飽含了工齡內容,雖然只是其中一部分。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是決定退休費多少的關鍵因素。1992年4月全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從1992年4月1日起,繳費年限按實際繳費時間計算。
單位,指機關、團體或屬於一個機關、團體的各個部門;指數學方面或物理方面計量事物的標准量的名稱。一般有:米(m)、千米(km)團源嘩、牛(頓)N、帕(斯卡)Pa等單位;在佛教傳統意義上講單位,特指長度、質量、時間等的定量單位。
單位,是很常見的詞,也是度量中規定的標准量,如長度米、重量千克、容量升等,也指機關、團體或屬於一個機關、團體的各個部門。說單位是「床」,可能會招來板磚,就如馬未都說古時床是馬扎一樣,但是確有出處。
單位,在佛教中有兩個意思。一為數量的數詞,即用以測量長度、質量、時間等的定量。佛教中的數量單位比現實中的數量單位復雜得多,以時間為例,我們俗人說「剎那」是指瞬間、極短的時間。佛學就豐富多了,剎那是指一個心念起動的極短時間即為一「念」,20念為一瞬,20瞬為一塌行彈指,20彈指為一羅預,20羅預為一須臾,裂脊30須臾為一晝夜,如此算來,一剎那就是0.018秒。
3. 勞動法除名後退休工齡怎麼算
退休年齡 最新規定退休年齡的最新政策是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皮岩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017年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2017年退休年齡政策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 工齡 滿十年的; 2017年退休年齡政策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2017年退休年齡政策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據戴相龍介紹,完善 養老金 繳納年限等措施,「比如養老金交30年,就可以獲得養老金了。那今後30年不行,可能要交35年。現在60歲退休了,將來可能63歲退休。」 對於中長期養老金收支平衡的壓力,戴相龍強調,2015年退休年齡政策只要完善養老制度,社會養老收支平衡是能夠做到的。 退休年齡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簡首 4、退休年齡政策規定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年齡政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退休年齡政策規定 工傷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燃咐御補足差額。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 被除名人員的退休政策
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單位除名的員工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工齡計算方法應一致,即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沒有被開除,可以與再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被開除,他們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只能在被開除或刑滿釋放後重新計算。
除名職工的最新政策:
1、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在1994年發布的勞辦發[1994]376號文規定:由於違反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2、職工受開除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是單位對職工的最高行政處分,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司法部門還要給予刑事處罰。按規定,被開除、被判刑人員其工齡只能從再次參加工作或刑滿釋放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以前的工齡包括軍齡都一律取消。
3、而除名不是行政處分,而是單位內部管理職工的必備手續,僅僅是把由於一般原因不在本單位工作的人員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對自動離職的職工,單位同樣會把他們的名字從職工名冊中除去。
4、所以,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單位除名的職工和自動離職的職工,工齡計算辦法應該是一致的,即:如果他們被單位除名之前沒有受過開除處分,被除名前的工齡,可以和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在被單位除名前曾經受過開除處分,他們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就只能從受開除處分或刑滿釋放再次參加工作後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第一條由於違犯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但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時效的溯及力,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