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化移交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從概念來講:退休人員脊棗襪移交社區管理,即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因此,實行社會化管理以後,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途岩埋徑不變。只是從「企業人」轉變為「社會人」,管理主體由「企業」變成了「社會」(即政府所轄的社區、街道)。對於退休人員這一群體來講,基本養老金逐年遞增,未來社區的服務和配套設施也將逐步完善,屬地管理較企業而言也更方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櫻激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2. 企業退休人員如何移交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手續有哪些
1、企業將退休人員移交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門提交「申請移交函」,之後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退管辦辦理移交手續:
(1)移交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匯總表;
(2)退休人員個人情況登記表;
(3)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
(4)退管活動資金;
(5)移交人員身份證、戶口本(第一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6)企業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協議書;
(7)移交人員檔案;
(8)養老金存摺賬號復印件;
2,單位移交後,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理社會化管理手續,需要提交:
(1)退休證;
(2)身份證;
(3)企業退休人員聯系單。
3.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後的問題
導讀:4.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5個步驟就可以辦完
法律分析:各個地方的退休政策是不同的,以廣州市為例,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公示;三方協商;移交;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五個步驟。
法律依據:《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第十條 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
5. 廣州退休要交退管費嗎
不要
廣州的退休手續包括:如果是個人參保的,應帶齊本人的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到個人繳費窗口確認繳費情況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如果是在職員工退休的,由用人單位依法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平台中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需要一定的費用,這筆來自企業或財政的資金被稱為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簡稱「退管費」。
6. 廣州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需向社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費嗎這筆費用是單位承擔嗎
需要繳納,是向企業收取
員工辦理退休,需要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可按年度或者一次性向企業收取
7. 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促進退休人員社會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第三條已依法參加本市社會養老、醫療保險,並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下列人員適用本規定: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單位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社會申辦退休人員;
(三)其他按照規定需要納入社會服務管理的退休人員。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經費。第五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財政、民政、文化、衛生、體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六條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健全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參與擬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參與指導、監督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的開展;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調研、情況收集、分析和報告,並組織檢查評估等;承擔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第七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下列服務管理事項:
(一)辦理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具體事務;
(二)提供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查詢和咨詢服務;
(三)提供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服務;
(四)幫助死亡退休人員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
(五)跟蹤了解特殊退休人員生活狀況,對生活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扶;
(六)提供健康教育和醫療保健服務;
(七)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八)指導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九)其他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事項。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開展上述服務管理事項。第八條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交,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由市、區財政予以保障。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的具體籌集、使用與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第九條經市、區政府批准關閉、停產、改制以及法院裁定破產的用人單位,其繳納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和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可以從其關閉、停產、破產、改制的清理維護費、破產財產或者其他自有資金中依法列支。第十條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
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
8. 廣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交多少錢
有關地級以上市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根據《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3年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2022〕125號),現提前下達你市2023年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算(附件1)。此項資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50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230105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50701費用補貼」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資金用於中央駐粵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的管理服務費用。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為加強全過程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請對照績效目標及企業滿意度調查問卷(附件2、3),認真開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3年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安排表
2.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2023年度)
3.企業滿意度調查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