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申領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金,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歲(含在職職工50歲、靈活就業女性55歲),辦理退休手續後;都可以根據「國家計劃生育獎懲條例」,攜帶有關申報材料,向所在地街道社區、鄉鎮村委會,申請國家計劃生育獎勵金。主具落實到個人,還需要根據你的單位性質、戶口性質,及所在地省市政府制定「計生獎勵金」政策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
一:獨生子女證及雙女戶證件
能享受這項國家「計劃生育獎勵金」的人員,必須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經自願申請「獨生子女光榮證」(含:農村「雙女戶」證)的父母。
在單位或社區(村委會)申請「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應該領取「獨生子女證」本本,如沒有領取(遺失的),必須要有社區、村委會「計劃生育登記底冊」復印件,以及農村「雙女戶」證或登記底冊原件的復印件。
二:2016年元月1日,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從2016年元月1日開始,生育子女的家庭父母,國家不再接受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2021年5月份國家已放開「三孩政策」,號召育齡婦女優生優育,每對夫妻倆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三:社保前退休的幹部、職工
根據以前的「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已經在單位辦理退休金時,增調5%的退休金比例,隨退休金按月發放。
四:社保繳費後的政策
凡是個人參加「職工社保」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單位編制仍然在的,並有所在單位向社保局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的幹部、職工;退下來後,有所在單位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獎勵金」,發多少根據單位政策,最低不低於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標准」,經濟好的國企大型企事業單位,每人發一萬多元的,大有人在。一般企業發2000元的,也屬正常。
五:靈活就業人員(含下崗職工)
先在人社局辦理退休手續,並辦理領取「退休證」(沒有退休證的,可以開具「退休證明」),每年所在地街道社區,通知時間統一接收轄區內「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的申請,填寫好申請表格,向所在地街道上報審核,有地方政府財政發放「一次性計劃生育政策獎勵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靈活就業人員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獎勵:2000元,我家屬2018年已申領),如果你當年未申請,等下一年度繼續申請即可。
需要准備材料: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夫妻倆結婚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或「復印件」證明),退休證(或退休證明),兩張照片,直接向所在地社區,填表申請辦理。
六: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雙女戶「家庭
①: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攜帶申請材料,填寫好申請表向所在地村委會,直接填表申請。
a:父母都是農業戶口性質,而且領取「獨生子女證」「雙女戶證」的,年滿60歲後,未參加社保退休,領取退休養老金的父母,可以申請「國家農業戶口性質」,「計劃生育獎勵金」;按年領取,一年度一發,一直領取終身,國家政策要求,每人每年不低於960元,有些省市發放1200元以上。個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的,不影響你的「國家計劃生育獎勵金」領取。
已參加社保退下來,按月領取退休養老金的人員,參考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金」。
③:申請材料與「靈活就業人員」,基本相同。
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獎勵金現在已經從一次性提取改為了到社區每月領80元了,相比較一次性領近2萬元方式,只有你要退休後活過20多年才合算,這種每月80元的方式對靈活就業人員是不公平的,因為能活到80多歲的畢竟是極少數的,兩眼都是淚。
獨生子女獎勵金有兩次領取時間。第一次是上班時領取,從領取獨生子女證開始,獎勵到14或18歲止,獎勵方式是隨工資一起逐月領取。第二次是退休後發放,發放的標准各地不一樣,每人可領取1000、2000元、5000元不等,發放的方式就是退休後一次性領取。
辦理時需要提供的資料有身體證、退休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戶口本、銀行卡等證件,在戶籍地所在地的街道和政府申請辦理獎勵金。
靈就業退休人員申領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金,需要准備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街道填寫獨生子女獎金申請表。
我於2019年退休了,聽說可以領獨生子女獎勵金。我就去問了 人家說是原單位給的,我的單位2011年就破產了,自己沒有單位了。人家說你沒有獨生子女獎勵金。我們單位退休的都沒有領到這個錢。
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申領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金,需要准備本人身份證、本人戶口頁、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證和指定銀行的銀行卡等五樣材料的復印件,每樣復印二份。
沒有單位的退休人員去街道居委會填表申領,下崗工人去原單位的主管局填表申報,獨生子女退休的父與母分別給予獎勵,我們這里正在辦理之中,一次性獎勵2400元,由財政專項資金發放。
⑵ 桂林退休獨生子女費去哪領
人口計生部門。
退休職工領獨生子女費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父母及獨生子),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登記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資料。獨生子女家庭是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照顧。各地對實行計劃生育的獎勵優待主要體現在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獎勵和照顧上,主要有:1.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增加產假;3.在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就業、就醫或健康檢查方面給予優待;4.在農村安排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方面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