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准怎麼算
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補貼標准為: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40%計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退休的,其退休費按本人原工資(含活的部分)的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退職的,其退職生活費按本人原工資(含活的部分)的50%計發。
退休人員補貼標准怎麼算
1、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2、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3、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4、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㈡ 江西省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的職工其退休工資應從退休的當月算起,一般是男年滿60歲,女工人年滿55歲,女幹部年滿55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四、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待遇(一)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經組織批准留任的除外),相應增加離退休費。具體辦法是:1.離退休前有職務的,離休人員原則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平均增資額增加離休費(如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高於平均增資額,離休人員可按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退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平均增資額的90%增加退休費。2.離退休前無職務的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由各基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各地區同職務在職人毀鍵員的平均增資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在京單位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平均增資額,由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確定;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駐京外單位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平均增資額,按所在地的規定執行。(二)實行職級工資制後離退休的人員,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離退休費暫按下列辦法計發:1.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全額計發。2.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8%計發;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2%計發;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職務工搏余局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75%計發。(三)退休工人增加退休費的計算辦法。1.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退休年齡的工人(經組織批准繼續工作的除外),按照同等條件在職工人平均增資額的90%增加退休費。其中,建國前參加工作並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的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按同等條件在職工人平均增資額增加退休費。在職工人的平均增資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2.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後退休的工人,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退休費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退休技術工人,按本人原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獎金三項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三項之和按90%計發;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三項之和按85%計發;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三項之和按80%計發。退休技術工人的原獎金是指以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為基數計發的數額。例如,某技師退休前,崗位工資二百六十二元,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四十五元,無論其退休當月獎金實發數額多少,獎金均確定為一百三十一點六元,即(262+45)÷70%×30%。退休普通工人,按本人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兩項之和按90%計發;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兩項之和按85%計發;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兩項之和按80%計發。退休普通工人的原獎金是指以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為基數計發的數額。建國前參加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的退休工人,退休費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全額計發。(四)退職人員按低於同職務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的數額增加退職生活費。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關於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㈢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
195、55歲為
170、60歲為
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2、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制定了對於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補助費,標准一個半月工資。
㈣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㈤ 事業單位退休生活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補貼標准為:實行職級工資制度的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全額發給,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40%計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退休的,其退休費按本人原工資(含活的部分)的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退職的,其退職生活費按本人原工資(含活的部分)的50%計發。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㈥ 2022年事業單位退休生活補貼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2022年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補貼是怎麼枯飢型規定的呢?根據資料庫查詢顯示:機關事業單位最新或2022(歷屆)9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最新或2022(歷屆)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一)離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及時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四)在肢吵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沒猜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㈦ 江西退休工資如何計算的
具體計算要以當地政策為准。江西退休後的工資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仔瞎養老金三種,具體的發放金額與員工的月平均工資有關,一般來說,月平均工資越高的員明扮工,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的工資越高。㈧ 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算公式2022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平均繳費指數x視同繳費年限x1.4%。
退休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以外的各類補貼應按工薪所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概念不同:
1、退休金(也即退休工資)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㈨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塌局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渣友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如衫槐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