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幹部和工人退休金一樣嗎
首先,幹部跟抄工人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是不一樣,所以就存在養老金的差異。
其次,買斷之前的工齡可以申請視作交納年限,且為幹部身份。
同時,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
所以你的交納年限必須滿足最低15年,包括你工齡時間。
Ⅱ 企業幹部與工人退休有年齡區別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版置老弱病殘幹部權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Ⅲ 正式退休後「工人」與「幹部」身份在養老金待遇上有什麼區別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理論上工人身份一般是執行的是工勤工資,幹部身份一般是職級工資,但這個並不是絕對的,很多工人身份也和幹部身份拿一樣的工資。退休金一般是在職的70%-90%視不同情況而定。
對於企業來說,如果繳費基數、年限等所有情況都一樣,男性工人和幹部沒有任何區別,女工人是50退休、女幹部是55退休,多交5年保險,到時候領的會比50退休那年領的多一些。但是,50退休漲5年,那個時候拿的錢,會比55退休的要多。
Ⅳ 關於退休年齡及工人幹部的區分
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當前依然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文件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勞動法實施之後,實行勞動合同制,各種不同身份被打破,統稱為勞動者,退休如何區分幹部與工人身份,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規定:「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 (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 (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擴展:
認定方法:
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時,時常遇到職工出生時間檔案記載與身份證不一致的情況,這就引出了職工退休年齡確定標準的問題。
通常職工的出生時間檔案記載與身份證記載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種情況: 一是在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時,職工為避免年齡過大(過小)不被單位錄用而採取虛報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齡;二是入伍時不達(超過)年令,為達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時間;三是在初次就業時,職工在填報出生時間時陰、陽歷不分,導致出生時間在月份上的差異;四是為達到提前退休目的,採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導致出生時間差異的情況。
為此,國家出台政策作出了專門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這項政策的出台在職工退休年齡認定上作出了硬性規定。按照此規定,確認職工退休年齡的基本依據是本人身份證與個人檔案。對於這項規定,有些職工不太理解,認為身份證記載日期就應是本人出生日期。殊不知, 就社會實際來看,身份證有人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著變更、偽造身份證的現象。因此,僅憑身份證是不能完全確定職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職工的個人檔案記載著其本人的主要學習簡歷、工作簡歷和其他一切與社會活動相關的資料,其歷史性、連續性、真實性較強,且由專人保管,不易篡改、偽造,因此,檔案與身份證相結合確定職工出生時間更具權威性。
Ⅳ 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退休時間有什麼區別
女幹部比女工人退休晚五年,男幹部和男工人退休時間相同。具體退休時間如下:
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5)企業幹部退休和工人退休有區別嗎擴展閱讀
1、計算方法:
一般來說,影響我們退休待遇的因素,有繳費時間、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余額等多種因素。
退休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92年前沒有繳納社保,按視同工齡計算)
基本養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賬戶/(男139,女幹部174,女工人195)
我們從公式中可以看
2、退休員工的養老金漲幅:
在每年的年初,人社部會根據情況,制定出今年的養老金上漲幅度,但這只是一個寬泛的平均比例,比如今年的制定漲幅是5.5%。具體落實要由地方來制定具體政策,大概在每年八月份左右發布。
具體上漲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每個人會上漲一個固定的保底錢數。
第二部分,根據繳費年限再漲一部分,繳費年限越長漲的越多。
第二部分,根據特殊情況上漲,比如年紀大的、艱苦偏遠地區的、建國前工作的等其他政策照顧的人。
到,工資高、視同繳費和實際時間長、繳費基數高,所以退休待遇也高。
Ⅵ 企業女幹部和工人退休工資區別
在計算退休養老金的辦法上沒有任何區別,都是一樣的計算,領取差別多少,關鍵在本人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領取養老金越高,不分幹部工人。
Ⅶ 退休時怎樣認定是幹部還是工人身份
企業職工退休按崗位確定幹部與工人身份。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
審核是管理崗位還是工人崗位,主要依據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獎勵申報表、處罰決定、任免職務通知等資料審核。
(7)企業幹部退休和工人退休有區別嗎擴展閱讀: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六條 關於在企業內錄干、聘干問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各種不同的身分界限隨之打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Ⅷ 幹部退休與工人退休有什麼區別
個人認為:企業早已沒有幹部一說,何況你在一線工人崗位上工作,理當按工人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即女工人5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這個問題具體要看你們單位勞動人事部門怎樣掌握了 ,但你有權提出就此申訴。 以下資料供參考: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這個文件,你應該以現崗位,女工50周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