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聘用其他公司的退休人員,支付的工資要怎麼申報個人
國稅來函〔2005〕382號:退休人員源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1)退休人員個稅申報擴展閱讀:
自行納稅申報是指以下兩種情形:
(一)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後,根據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計算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並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報送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全年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報送稅務機關、辦理相應事項。
Ⅱ 退休後繼續工作所得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要的,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退休人員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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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資料鏈接:網路 個人所得稅
Ⅲ 已到退休年齡 每個月是5000塊錢 要不要申報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的,退休人員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對於這部分人國家是減免的,所以不用擔心太多的。
Ⅳ 退休人員在別處任職需要到稅務局自行申報個稅嗎
退休人員返聘後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工資薪金交個稅,多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匯算清繳
Ⅳ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Ⅵ 其他公司的退休人員,支付的工資要怎麼申報個人所得稅
您好!國稅函〔2005〕382號: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Ⅶ 金三稅個稅申報,有員工退休了,怎麼操作減掉
在渝稅里申報個稅,在人員登記裡面改為非正常,在電子稅務局裡從上期導入數據,把該人刪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