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勞務所的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據此,退休人員每月取得的退休工資3000元屬於免稅范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應該減除費用3500元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於其所得2000元未超過3500元,因此無需繳納個稅。
2. 退休人員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於退休工資是免稅的,返聘人員的工資,如果和退休金一塊發,扣除退休工資,扣除不征稅基數3500,按工資薪金計征繳納個稅。如果屬於勞務報酬類的,不是長期聘用,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稅。
3. 退休人員得勞務收入6000.稅費多少
現在起征點是5000,由於退休人員沒有不需要繳納社保,故是6000減去5000,餘1000按3%繳納個人所得稅,稅費是30。
4. 退休人員退休後除了領取的養老金外另外取得的勞務費是否需要個稅匯算清繳
1.退休人員退休後,如果是和企業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關系的話,是需要按照勞務報酬繳納個稅並進行個稅匯算清繳的。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不屬於「退休人員再任職」的退休人員與原單位以非僱傭(包括但不限於聘請為顧問、設計師、培訓師、技術服務等)的關系所取得的各項所得,應當按照勞務費繳納個人所得稅。
5. 退休後的醫務人員勞務費怎麼交稅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退休人員再就業,不屬於法定的勞動者范疇,因此所取得的收入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二)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文件規定:"二、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依據上述規定,公司返聘退休的高級技術人員,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屬於低稅負,這對退休再就業人員有利,所以,一般按此項執行,既按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第6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綜上所述,退休後每月取得的勞務收入在3500元以下,不用繳稅,多餘3500元的,超出部分分段計算繳稅(稅率為3%~45%),一般受聘單位會代繳的,個人不用操心,當然年收入超過12萬需要寫張委託書。
6. 退休工人另打工的工資要加上退休金交稅嗎
退休工人另打工的工資不需要加上退休金繳稅,國家規定退休金是不需要繳稅的。但另打工的工資要按勞務費收入繳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每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00元部分,稅率為20%;超過20000至50000元,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2000;超過50000元,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7000。
例如: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5萬元,需扣除20%的費用。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50000×(1-20%)=40000元
應納稅額=40000×30%-2000=10000(元)
(6)退休人員勞務費扣稅擴展閱讀
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具體是: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加征十成。
勞務報酬所得的特別項目
1、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
按照董事與公司的關系來劃分,可分為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1)、內部董事,擔任公司董事的同時在公司任職、受雇,其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報酬是「工資、薪金」所得。
(2)、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職、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費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所得。
2、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作為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所得,按「勞務報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4、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5、演員參加非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按次計算納稅;演員參加任職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月計算納稅。演員取得的報酬中,要規定上交給單位和文化行政部門的管理費及收入分成,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 退休人員個得稅如何計算,包括退休金和返聘的勞務費
根據《國家稅務抄總局關於個人兼職襲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的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的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8. 退休人員領取勞務費在金三個稅系統中扣稅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退休工資,免納個人所得稅。由於企業在計提年金時,按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所以,退休時一次性支取企業年金不再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具體事宜請直接向主管地稅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