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何時兌現
一般來說,退休中人的老辦法退休待遇會在退休兩年左右就會兌現。新辦法退休待遇可能會統一執行標准,在各地的視同工資表公布後,統一實施。
老辦法退休待遇是這樣的:
按照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和當地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計算出本人的2014年基本退休金。
為了保證退休中人和老人的待遇一致性。退休中人老辦法待遇,也要跟老人的待遇一樣,每一年度的調整一次。
比如說2018年退休的老人,算上2018年的養老金調整,是經歷了2015到2018年4次養老金調整。
同樣中人也要進行四次調整,這樣大家的標准才一樣。不過我們2015年是按照國家統一標准進行定額調整。2016年開始要按照國家人社部公布的工資增長率進行操作了。
2017年9月山東省印發了山東省的視同繳費指數表。2018年開始各地已經陸續開始落實新辦法退休待遇了,濰坊市已經率先執行。
(1)事業單位中人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時間擴展閱讀:
李忠說,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他說,改革過渡期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有所限制。同時,對於"中人"和"新人"改革後再同步建立職業年金。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什麼時間重新計發養老金
10年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策,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用新制度計算養老待遇;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方案中明確,「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
3.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退休金什麼時候重新核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版主要有:退休上年權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4.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過渡期養老金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4)事業單位中人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時間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
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經辦理退休手續並被批准後,即可按月領取退休費。
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費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退休費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費並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費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5. 事業單位中人退休,補發養老金標準是什麼,不知虧大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養老金兌現。但其中,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老辦法的部分,按每年兌現10%遞增。
6. 什麼時間給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算退休金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策,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人」退休金具體核算辦法如下:
1、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Nn=2015(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的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全區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2、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繳費年限,下同)×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Xn-1/Cn-2+……+X2016/C2015 +X2015/C2014+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②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③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6)事業單位中人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時間擴展閱讀:
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
1、退休辦法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可分為約定提存金辦法和約定給付辦法。
2、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
3、企業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數額,即為當期應確認的退休金成本。約定提存金金辦法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只須在提取時借記退休金成本,貸記現金,此外別無其他分錄。
4、約定給付退休辦法是企業承諾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支付一定數額退休金,或者在職工退休時分期支付一定數額的退休金;只要職工退休時企業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義務,企業是否按時提取退休基金則由企業決定。
7. 那企業經歷的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什麼時候補發.有沒有文件
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這些關於退休金補發的問題,你得了解一下
任何時候的改革,必將會存在一部分不上不下的同志,保持不變或根據最新的規定似乎都不太穩妥。事業單位改革,相信每一位親或多或少都了解,那麼關於事業單位「中人」處理方式如何?有哪些我們不知道的點?一同去了解了解,學習學習。
為保證新舊老辦法,退休待遇計算公式順利過渡,不造成前後退休人員待遇差距過大,國家規定從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為十年過渡期。這個被稱為中人!具體的調整規則就是以下幾個!
第一,保證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第二,採用新老辦法進行調整!
第三,一般補發是從小縣城開始補發的,主要就是為了保障不出差錯,從小縣城補發從中總結經驗,改正錯誤。
事業單位過渡期間,老人和新人分配實行不同的政策。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就按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新辦法退休退休待遇高,就增發一部分新辦法高出比例的退休待遇。
在老辦法待遇基礎上,增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差額的一定比例。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策,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對於「中人」的養老金金額,按照新舊兩種方案測算,按照測算結果金額高的那個數據發放,其中的差額,由國家財政補貼。
在退休後的待遇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有額外的補助,即職業年金。在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裡面確實有關於職業年金的條款,即「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不過,自2014年10月以後陸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直領的仍然是按2014視年9月工資標准計算的預發養老金。當然,等到各地正式養老金方案出台後一定會一分不少補上的。比如江西省贛州市2018年1月份就出台了中人過渡性養老金正式方案,不但陸續把巳退休中人時預發養老金按新標准如數補發到位,還從2月份起發放了正式的過渡性養老金。
8. 甘肅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何時補發
甘肅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何時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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