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蒙古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人員的增加部分的計算辦法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B. 內蒙古退休工人工資漲多少
內蒙古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早已兌現。2018年如何調整,目前政策還沒有出台。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17】3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照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照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可按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C. 內蒙古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即包含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社團組織的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都屬於調整對象。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D. 內蒙退休養老金漲多少
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人均增加151元/月,全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1元/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介紹,此次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定額調整、按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對特殊群體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對於未納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最晚也要在9月底發放到位。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准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內蒙古明確規定:每名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月,並按照退職人員生活費水平2%的標准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月,調整不足22.5元/月的,按照每人每月22.5元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E.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如何漲工資
2010年企業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的工作,早已經結束,2010年調整工作在2010年春節前結束了,現在我把2010年的有關退休人員調整退休金規定給你,供你參考:
2010年2月4日,自治區勞動保障廳下發通知,要求2010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一、調整范圍。200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執行時間。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調整標准。
(一)普遍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年齡調整,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30元;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達到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50元。
3、按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每滿1年增加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4、根據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上述三項調整的養老金低於160元的,按160元調整。
(二)特殊群體傾斜調整。
1、按參加工作時間傾斜調整。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領取100%退休費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另加1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加50元。
2、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傾斜調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另加150元;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另加10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含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每人每月另加70元;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另加60元。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原工商業者,按高級技術職稱人員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上述人員中,同時具備1、2款條件的,可以累加調整。
3、退休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低於680元的,每人每月可再增加30元,但調整後的養老金不得高於680元。
四、軍隊退休轉業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五、城鎮企業退職人員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標准調整退職生活費。
六、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對困難地區,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將給與適當的補助。各地區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F. 內蒙古2003年企業退休22年工齡工資漲多少
內蒙古企業退休職工22年繳費年限2016年按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增加55元;
2、每年繳費年限增加1.5元計121元;
3、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數額增加2.5%;
4、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內蒙古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6]4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3.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月調整金額低於本人2015年月調整金額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調整金額的65%調整。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2016年8月15日
G. 內蒙古2O14年前機關事業編退休人員今年上調養老金嗎
內蒙古2014年前機關事業編退休人員今年上調養老金嗎?應該上調,僅供參考。
H. 內蒙古二o一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漲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I. 2015年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什麼時間開始執行力
要求5月底前發放到位。
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塵埃落定
來源:內蒙古晨報2015-05-15 17:31
從今年1月1日起,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昨日上午,自治區人社廳在呼和浩特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記者從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於5月8日聯合下發《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意味著我區正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我區企退人員養老金上調事宜塵埃落定。
調整標准包括5項內容
記者獲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包括5項內容,具體包括:第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8元。養老金低於680元的,可先調整到680元後再按照本項進行調整。第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養老金。第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調整),調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進行調整。第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1歲,養老金再增加5元。第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對於上述政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幅調研員姚曉東解釋,按照國家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所包括的5項內容中,第一項內容屬於定額調整,第二項和第三項內容屬於掛鉤調整,第四項和第五項內容屬於適當傾斜。
人均養老金增加10%
我區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206元。
「在全區18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中,我們調取了140萬人退休人員的樣本,最後通過測算得出了這一結果。這個結果雖然是測算的,但是上下相差只有幾角。」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馮有寬說。
據他介紹,今年黨中央、國務院繼續按照上年度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0%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國家批復我區人均增加206元,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
馮有寬解釋:「10%是人均調整幅度,因此必然有一部分退休人員調整的幅度高於10%,一部分退休人員調整幅度低於10%。一般來說,年齡較大(70周歲以上)、繳費年限長、繳費水平高的人員養老金調整水平高一些,而年齡小(70周歲以下)、繳費年限短、繳費水平低的人員養老金調整水平低一些。」
據了解,我區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同時,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領取病殘津貼的人員也納入此次調整范圍。調整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對於上調後的養老金何時發放這一問題,馮有寬告訴記者:「由於工作量非常大,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全區盡可能在5月底之前發放到位,最晚在6月份發放到位。此外,由於調整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月增養老金的補發從今年1月份開始算起。
調整政策向三類人群傾斜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主要向三類人群進行傾斜。」在新聞通氣會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幅調研員姚曉東說。
國家提出,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主要是對年滿70周歲的高齡人員再提高調整水平。高齡退休人員退休時間早,一般來說養老金水平相對較低,近幾年,各地對高齡人員適當照顧的做法,得到了廣大退休人員的認可,效果較好。此次自治區調整政策可以照顧到參加工作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企業退休人員。
對於企業軍轉幹部,國家提出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我區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2014年養老金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難補助)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對於低收入的企業退休人員,此次養老金調整延續了去年的保底政策,在徵求了部分地區意見的基礎上,將保底水平由650元提高到680元作為低收入退休群體的界定標准。而680元的界定標准也是在綜合考慮平均工資、繳費標准、繳費年限、養老金計發辦法等因素基礎上,結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整標准,經過認真測算而確定的。
養老保險多繳多得
對於此次出台的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馮有寬解釋,從定額調整來看,國家提出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相同數額的養老金,體現了公平原則。我區定額調整標准為每人每月增加88元,此項政策與去年一致。從掛鉤調整來看,國家提出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了「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我區掛鉤調整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與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3元,此項政策與去年一致;另一部分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2014年12月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養老金。此項調整政策是按照國家要求新增加的掛鉤調整內容,由於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與本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有關,因此,此項調整也可以鼓勵大家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另據介紹,從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與去年調整政策對比可以看出,今年按照國家要求增加了按養老金水平調整內容並對保底水平進行了適當提高。國家今年批復人均月增206元,比去年有所提高,高出部分基本用於按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部分。這樣做法可以與去年政策合理銜接,同時,與去年相比,絕大多數退休人員今年調整的養老金均略有增加。
J. 漲了,內蒙古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調了,快看看漲了多少
肯定是會上漲的!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28日已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30號),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最遲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