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方法
我們國家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從2014年10月開始,至今已經進行了五年。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由財政供養逐漸改變為社會供養。通過改革,破除一直讓人詬病的按照職務、職級確定退休待遇的大鍋飯退休待遇模式,逐漸改為按照繳費基數和工齡(繳費年限)確定養老金的方式,破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的養老體制壁壘。
這五年來,國家在不斷的推動有關制度的完善工作,確保新老辦法退休待遇能夠實現平穩過渡。
過渡期
國家在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規定了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要對新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退休待遇進行待遇比較。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就要按照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就要在老辦法的退休待遇基礎上,增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對於過去長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長達三四十年,養老金待遇會明顯新辦法高於老辦法。只有一些臨近退休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才會出現老辦法退休待遇高的情況。
2019年退休,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就應當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部分的50%。
老辦法退休待遇
過去的老辦法退休待遇實際上就是發放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加上退休職稱或級別確定的退休補貼數額。發放的比例按照工齡確定,35年以上的工齡就按照90%發放了。
過渡公式中的老辦法退休待遇也是這樣,但是卻跟過去有較大的不同。工資使用的是2014年9月的本人基本工資表,因為2014年10月底以後基本工資表進行了較大的調整,一部分績效工資和補貼數額被納入了基本工資表內。後期,各地也沒有出台新的退休補貼標准。為了保障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合理增長,因此國家引入了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
如果後期進行了級別、職稱崗位的晉升,可以在當年增加相應的退休補貼差額,並參與後續年份的工資增長率增加。
新辦法退休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計算辦法是向企業職工靠攏的。不過為了補充養老金水平,國家專門建立了職業年金體系。因此新辦法退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四部分。
相應養老金計算,主要跟繳費年限、繳費基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資、退休年齡等等多種因因素掛鉤。
視同繳費指數,實際上是影響最大的一個因素。因為我們過去退休要跟崗位、職稱掛鉤,因此視同繳費指數在確定的時候,要考慮到退休時的崗位級別和薪級
㈡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計算方法
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即Z實指數(下同)為被保險人參保繳費至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期間,相應年度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險人曾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並在統籌范圍辦理退休的,Z實指數為其各階段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 「視同繳費年限」即N同為被保險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繳費工資指數」即Z同指數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即N實98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間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含實際繳費年限)。
(2)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擴展閱讀:
養老金領取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2、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3、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㈢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㈣ 退休後退休工資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退休後退休工資的計算方式: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4)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第二十三條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被保險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標準的,按照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
㈤ 怎麼計算退休金
1、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因此總的退休金就是這三種養老金 之和。
2、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其中a,根據本人月均繳費指數來確定,當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於等於0.6時,a=1。當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於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 數÷0.6 。
3、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 月、60歲139個月)。
4、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 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
一般而言,收入高的人繳費工資高,收入低的人繳費工資低)。但是,如果這個人的繳費工資太低了(目前政策設定為低於平均工資的60%),則對這個人繳費和領待遇的比例而言,就是繳費太少而領待遇偏多,這對其他參保人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鼓勵大家在工作的時候多繳費,年老後多領待遇。因此,設置了a,減少了繳費少的人今後可領的養老待遇。目前,a=0.6,今後隨經濟發展情況調整。
下列為工作年限領取相對應的退休金:
年限15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㈥ 個人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算啊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基礎是社會平均工資,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新人」為例,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高於社會平均工資,這也加大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機關和事業單位平均工資都高於全國平均工資水平。
就養老金替代率而言,1997年中國企業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達76.3%,以後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說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的速度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而與機關事業單位比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只有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多。
(6)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擴展閱讀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退休養老金
㈦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版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權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㈧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公式:每月領取總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成都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1998 年7 月1 日以後參加工作: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998 年6 月30 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 年1 月1 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本人指數化約平均繳費工資:
拓展資料:
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我省104萬企業退休人員和38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辦法和標准;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據介紹,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8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3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
貴州調整基本養老金惠及142萬退休人員-中國政府網
㈨ 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到底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呀
基本養老金=基
礎
養
老
金+個
人
賬
戶
養
老
金
老政策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00+
實際繳費工資累計額的11%/10年×12月(/代表除號)
註:1、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交滿15年,便按以上公式給付養老金。2、單位繳費工資總額20%(其中17%進入統籌賬戶,3%進入個人賬戶),個人繳費8%進入個人賬戶。新政策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數/100+實際繳費工資累計額的8%/(平均預期壽命-退休年齡)×12月
註: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繳費指數;
「本人繳費指數」為「本人當月繳費工資」除「當月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後的歷年算術平均值。2、單位繳費工資總額20%全部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費8%進入個人賬戶。3、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存儲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只點明「個人賬戶」有利率,沒承諾未來利率水平,如何盡快解決空賬運轉狀況實現可能的增值是問題的關鍵。大部分進入「統籌賬戶」的資金沒有利息收益。5、所謂「平均預期壽命」又稱「人口平均期望壽命」,是指在現階段每個人如果沒有意外,應該活到的年齡,其數值呈逐年上升趨勢。
例如,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京社保發[2004]9號)通知「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間,計算預提社會保險費用時,北京市人口平均壽命期望值以78歲做為計提參數;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以80歲做為計提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