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必須繳納醫保余命錢才能享受醫療待遇是什麼原因
勞動者退休,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的,需要延長繳費年限或者一次性補足,才可以不繳費協商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貳』 退休後醫保有什麼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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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地區規定:退休後醫保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醫保繳費年限)男25年、女滿20年,一次性繳納20年大病救助後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已經交了15年,如果是女性需要補交:繳費基數(4748)×費率(5.5%)×補繳5年(60個月)+大病救助15元每月(20年3600元)=19268.4;男性需要補交:繳費基數(4748)×費率(5.5%)×補繳10年(120個月)+大病救助15元每月(20年3600元)=34936.8;退休後醫保卡每月返還212.08(每年7月退休後返還增加)。
交費後醫保開通,退休補繳後醫保是終生享受的。想想現在醫院多黑,你要住院沒個幾萬塊錢你能出來嗎?,人要年齡大了怎麼可能不生病,為了你自己和家人(不給他們添負擔),趕緊交了吧,我這邊因為沒有沒交造成的家庭慘劇太多了。
『叄』 退休職工醫保報銷多少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3)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
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肆』 退休 職工醫保 買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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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之後是不能再繳納醫保了。
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退休時,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男應滿30年、女應滿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保卡的使用范圍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用於購葯:參保人員在定點葯店買葯時,可以用醫保卡支付。
2、用於報銷:去醫院看病,不管是門診還是住院,達到醫療保險起付線且在醫保報銷范圍的,可以使用醫保卡報銷。
3、用於看病:參合人員患病時,可以用醫保卡和醫保手冊去定點醫院掛號、就診。主要的流程為:持醫療保險手冊和醫保卡-醫院醫保辦登記-審驗證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對自費項目需經患者同意並簽字-現金或醫保卡。
『伍』 退休人員的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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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有幾點: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領取養老待遇或未退休)發生的戶口遷移,參保人只需要將起之前的社會保險關系及其資金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待新戶籍地接收並處理完轉移手續後,即可在新戶籍地繼續按照當地的規定參保即可;
若戶口遷移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則有兩種情況需要注意:
一是,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
二是,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非職工醫保待遇(如居民醫療),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養老待遇,但可能會影響居民醫療保險(因居民醫療與職工養老分屬於不同的社會保險類型,部分地區以當事人在外地享受職工養老為由,不得再次參加遷入地的醫療);
三是,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原戶籍地或新擬遷入戶籍地可以確定為本人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一般為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建立社保關系的戶籍地),則無影響。否則,建議當事人在原戶籍地繼續繳費,待可以確定某一地可作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時(或辦理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結合前面所述的醫保政策規定,如有需要再行辦理戶口遷移。以免因此影響當事人的社會保險待遇,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陸』 退休人員的職工醫保待遇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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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梅市府辦【2011】71號文件規定:一、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繳納職工醫保費累計繳費年限滿20年且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退休後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再繳費,按市職工醫保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再繳費,單位繳費部分可以通過一次性或按月延繳的方式繳納至規定繳費年限。
三、國有、集體單位關閉、破產、解散、轉制、撤銷時,應為退休人員一次性躉繳所缺累計繳費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柒』 退休人員是否繳納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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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第二十一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醫保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准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