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自今年起,提高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標准上限,由現行的7420元調整為9000元,最低繳費標准1000元保持不變。同時,為更大限度體現多繳多補多得原則,今年又新增設兩個繳費補貼檔次,每人每年最高補貼150元。據悉,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鄉居民都可以去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② 北京市企業退休金怎麼計算
退休金就是當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領取的費用,如果中途換工作可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的,一般現在規定的是女55歲,男60歲可以領取。一個月領多少,還得根據以後的平均生水平來定。具體的領取公式是 養老金計算公式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③ 北京市2019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方案
現在正值年末,全國各行各業都正在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項任務而拼博。對於版2O19年上調養老金的問題尚未觸權及到,國家也沒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調不調,調多少都還是個未知數。北京具體調多少也要在國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後才會據以制定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根據近幾年的貫例,國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兩會以後了,發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況國民經濟在增長,物價在上揚,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的養老金水平太低,和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差距過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大勢所趨。只是調多少的問題了。耐心等待著吧!
④ 北京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退休養老金上漲多少錢
不論是否北京市,不論在哪裡養老金都不能一概而論。
養老金計算涉及到當事人的參保種類、參保繳費時長、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每一年的繳費基數、當地每一年的社平工資等幾十項數據信息,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其養老金自然是由差別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⑤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實施細則試行
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按照企業職工繳費年限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企業職工本人繳費滿15年及其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企業職工本人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以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
上述兩部分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合計低於按國家和北京市現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可以補足其差額;高於按國家和北京市現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今後將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封頂比例,直至取消.
第四條 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0年的,按照職工在職期間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生活補助費
第五條 1992年10月1日,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職工個人數繳費年限.職工本人月繳費工資高於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既不繳納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做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第二部分的基數.職工本人月繳費工資低於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北京市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60%做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第六條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按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自本辦法發行之月起,北京市《關於發給退休職工困難補助的通知》(〖87〗市勞險字第82號)規定的困難補助及北京市《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的通知〉的通知》(京勞險發字〖1992〗628號)給離退休人員增加10%離退休金的規定,停止執行,每人每月加發20元離退休金,其他各項補貼照發.
第八條 職工退休以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下半年根據上一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調整一次.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做調整.當年國家規定給退休人員增加的各類補貼金額高於調整增加的部分,予以照發(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九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開支.
第十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附件二: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
以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做為計發繳費性養老金的基數,是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適應各種所有制、各種用工形工的規范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將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繳費工資,以本市歷年職工平均工資為參數加以指數化.其計算方法是:將職工每年的繳費工資,除以本市當年職工平均工資,即為當年指數,再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將平均指數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社會月平均工資,即為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為:
S=C1/12N*(X1/C1+X2/C2+X3/C3……+xn/Cn)
式中:
S──職工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X1、X2、X3……Xn──職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年平均繳費工資;
C1、C2、C3……Cn──職工退休前一年、二年、三年…的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
N──企業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例)某職工1994年退休,1958年參加工作,從1992年10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開始繳費,並有90年至93年的工資記載.假定1990-1993年該職工本人平均繳費發別為2418元、2870元、2905元、3526元;1990-1993年本市社會平均工資別為2650元、2877元、3402元、4523.
按上列公式計算,該職工的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小數點後保留兩位)
S=4523/(12*4)*(3526/4523+2905/3402+2870/2877+2418/2650)
=94.23*(0.78+0.85+1+0.91)
=94.23*3.54
=333.57(元)
附件三:
關於實行《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
第一條 《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適用於北京市城鎮企業和參加北京市退休費用統籌的中央在京企業、軍隊在京企業中符合國家規定離、退休條件的固定工、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城鎮臨時工及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城鎮臨時工.
第二條 企業自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暫行辦法》.1993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休、退休人員不再改變原離、退休金計發辦法,但執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按《暫行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與按國家及北京市現行規定計養老金的水平相比,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新老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相比較時不含各類補貼和京勞險發字(1992)628號文件規定增加的10%離、退休金.
第四條 企業職工退休時,以1991年至退休上一年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五條 基本養老金第二部分中職工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以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的記載為依據(職工退休前一年的繳費工資暫以個人收入台帳計算).1992年10月1日以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10月1日以前的繳費工資(含當年發放的價格補貼).以企業記載的職工個人收入台帳為准.
第六條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休的職工,在國家工傷保險沒出台新政策之前,暫按國家和北京現行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七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仍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領取退職費.
第八條 自1994年1月起,企業中達到退休年齡,本人繳費不滿十年的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自《暫行辦法》實行之月起改按《暫行辦法》規定的標准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
第九條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佔地農轉工人員,可按《暫行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其第一部分按照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第二發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計算出來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京勞辦發字(1993)451號文件規定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可補足其差額,高於的,其增加幅度不得高於20%.
第十條 符合養老條件城鎮臨時工按《暫行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後,其他待遇仍按京勞險發字(1988)55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按京合總字(83)008號文件規定應辦理退養的人員,暫不執行《暫行辦法》仍按京合總字(83)008號文件規定辦理退養.
第十二條 實行《暫行辦法》前已退休人員中,按京勞險字(1998)103號文件和京勞險發字(1990)278號文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由企業負擔的金額暫不列入市退休統籌基金.實行《暫行辦法》後,退休人員仍按京勞險發字(1990)278號文件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繼續按文件規定由退休統籌基金與企業分別負擔.
第十三條 基本養老金第一部中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994年退休人員以4523元計算,以後以北京市統計局每年提供的數字為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附:
1990年至1993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2650元 2877元 3402元 4523元
⑥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包括哪些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6)北京市企業退休養老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⑦ 2019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多少
現在正值年末,全國各行各業都正在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項任務而拼博專。對於2O19年上調養老金的問題屬尚未觸及到,國家也沒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調不調,調多少都還是個未知數。北京具體調多少也要在國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後才會據以制定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根據近幾年的貫例,國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兩會以後了,發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況國民經濟在增長,物價在上揚,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的養老金水平太低,和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差距過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大勢所趨。只是調多少的問題了。耐心等待著吧!
⑧ 北京養老保險退休金最低多少錢
北京養老金平均水平或近3800元/月。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參保人合理繳費,實現多繳多得,自2017年繳費年度開始,調整繳費補貼標准並增加繳費補貼檔次。
對選擇最低繳費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類同)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2000元至4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選擇4000元至6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120元;選擇6000元至最高繳費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150元。
二、2017年度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調整為年繳費9000元,參保人可以本著自願原則,在最低繳費標准和最高繳費標准之間任意選擇繳費標准。
三、請各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及時安排好補貼資金,積極引導參保人踴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進一步鞏固全覆蓋工作成果。
(8)北京市企業退休養老金擴展閱讀:
第三十三條個人賬戶規模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調整。
第三十四條城鎮職工最低繳費工資基數、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逐步調整到位。具體調整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所稱的繳費年限是指企業和城鎮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本市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按照實際繳費年度計算。
第三十六條已經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號令)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