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養老金上調10%
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將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調整後的平均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調整方案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後將向社會發布實施,無論何時公布調整政策,待遇標准都會從今年1月起開始補發,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
據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後,此次調整已經是第23次「連跳」,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國前列。
最低工資上調16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從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
對於調整幅度的確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據中央「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的精神,綜合考慮了當前經濟發展形勢、物價上漲等因素。
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此項調整也是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北京市從1994年開始已22次上調最低工資標准,此次調整後的標准居全國前列。2010年7月1日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僅為800元,2015年達到1720元之後,已經實現了翻一番的目標。
基礎養老金月增40元
福利養老金月增35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調整待遇標准,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准同步實施。
從今年1月1日起,本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每月增加35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調整幅度分別為9.3%和10%。此項調整將於3月底前發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預計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87萬人。其中,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共39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共48萬人。此次調整需增加財政支出3.89億元,由區縣財政承擔。
失業金平均上調11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考慮到今年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實際,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從今年4月起調整。
具體來說,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31元。
據統計,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3萬人,此次調整社保基金將增加支出0.4億元。
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32元
為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將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項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進行調整。
據統計,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8億元左右。
相關新聞
城市低保標准提至710元
昨天,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決定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准。城市低保標准從原先的家庭月人均650元提高到710元,上漲了9.23%。
調整低保標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政策。除了城市低保標准上調60元外,農村低保最低標准也從家庭月人均560元調整為67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為19.64%。農村與城市低保標準的差距,也由原先的90元縮小到了40元,下一步將實現全市城鄉低保標准統一。各區縣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調整方案。
除了低保家庭,本市還對邊緣貧困家庭進行相應的救助保障。這些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此次也從家庭月人均850元調整為930元,上調80元,調整幅度為9.41%。調整後的社會救助相關標准於2015年1月起實施,1月未發放的救助金,將會予以補齊。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鄉低保共有8.57萬戶、14.31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8.76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55萬人。此次社會救助相關標准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公共交通價格、生活必需品價格等因素。
2015年02月12日 來源:北晚新視覺
B. 好消息!9月1日起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要漲了!不看你就虧大了! 有這回事嗎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將予以批評問責,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
一、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政策性強,敏感度高、自治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直轄市人民政府。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多繳費,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省。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結合本地區實際。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C. 2015年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事業單位、公務員將來隨著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而調整,已經是肯定的了。至於今年調整不調整,如何調整、調整多少至今沒有明確,說從幾月開始領有點為時過早,還是耐心等待消息吧,會有結果的。
有些人真敢胡咧咧,所有已出台調整方案的省區沒有一家有這政策
D. 部分職工反對退休人員漲養老金,你怎麼看
雖然退休人員漲養老金,家裡老人也能有一定收益,但考慮到未來我們這一代的養老,其實是不太希望養老金漲得太快的。現在養老支出越多,盈餘越少,未來我們的壓力就會更大,甚至是孩子們一代的壓力會更大。
前面和朋友討論到一個問題,有些老人的退休金很高,都夠兒女全家的生活費了,而有些年輕人的工資,卻很少都不夠養活一家人,這樣是不是不合理。
而且,從一些案例來看,過高的退休金還可能會導致過度醫療,以及讓年輕人不思進取成啃老一族。比如有些父母退休金很高,上萬甚至幾萬,兒女不成器就會靠父母的養老金過日子的話,這就變成用養老金養社會蛀蟲了。
當然,這不是要抹殺老人年輕時的貢獻,而是覺得,可以在年輕時就用高工資、高收入來認可他們的貢獻,而不是等到退休之後。
養老體系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解決全民基礎養老問題,讓老人可以衣食無憂,沒有後顧之憂。退休後,如果還想要擁有高質量的生活,那應該藉助存款,或者商業保險來解決,而不是苛求基礎養老體系來實現。。
E. 2015離退休人員漲工資
企業退休職工2015年基本養老金增加按上年增加10%確定,早已調整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於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詳細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F. 2015年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6)2015退休人員漲養老金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異地取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G. 退休人員養老金14連漲 今年的養老金究竟怎麼漲
整體調整水平,按照上年度基本養老金的5.5%增加,具體落實到個人不同,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整辦法調整,多省已經兌現。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蘇人社發〔2018〕16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2018年7月5日
H. 2015年度退休工人怎樣增加養老金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文件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的總體水平增加養老金,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於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詳細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I.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漲多少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整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各地已經補發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日
J.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出台了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