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原工作單位可以以某種理由扣我的養老金嗎
不可以。養老保險是進你的個人賬戶的,如果企業拒絕繳納養老保險是違法行為,可以被政府列入失信黑名單,辦理貸款,稅收優惠都會受到影響的。所以,一定要向勞動局投訴。如果有這樣的企業。
❷ 原企退人員醫保從退休金扣除,是否從18年開始醫保不從退休金里扣除,需自己去交
按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後是不需要個人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不但不要繳費,而且還按本人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劃入其醫保個人帳戶,供其門診或葯店購葯。
但是,因為醫保是屬地政策,極個別地市財政比較困難或不願承擔醫保補貼,而讓退休人員繼續繳費。
基本醫保還有個「大病救助」,承擔基本保險年度理賠限額以上的報銷,此款由個人或單位承擔。有的改制企業,或單位不承擔費用,則簽署協議,從個人醫保帳戶扣。
❸ 退休人員工資加退休金年收入超過12萬要扣稅嗎
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的規定,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法》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的以下11項應稅所得合計達到或超過12萬元。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3)扣退休人員養老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發布的法規,2011年7月19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7月19日新個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外籍人員起征點為4800元。
新法舊法: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也發布了《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
❹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扣發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用於抵償債務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是法律的一項強制性規定。
❺ 單位扣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交管理費有法律依據嗎
你的養老金是由社保局發放的,並且直接發放到你的銀行卡,或者社保卡金融賬戶,不經過單位之手,單位夠不著,更不要說扣你錢了,退休金的這種發放辦法全國統一規定的,你的說法不靠譜。
❻ 公職人員每個月扣的幾百元養老保險退休可以全額取回來是嗎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進入賬戶,退休時社會保險據此計算養老金標准,若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本息余額全部返回。
❼ 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扣的大險是管什麼
退休職工還要繳納每月3元的大額醫療互助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抄規定第三襲十八條 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百數之和的1%繳納,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按每月3元繳納。大額醫度療費用互助資金在每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並繳納。
❽ 退休人員多發退休金應該返還嗎是直接從退休金中扣除嗎
應該返還,這是典型的不當得利。但是社保局也無權從當事人賬戶中直接扣除,只有法院才有這個權利。如果當事人不主動退還的話,社保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接劃扣。
退休金是個人的收入,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私自扣除, 雖然只有五元錢,但這是一種違法行為,誰扣了?必須拿出來
❿ 法院執行可由社保局代扣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嗎
咨詢台:我縣破產、解體的企業中,部分原在職職工因在工作期間欠了企業的承包金或欠個人的回錢,雖然答現在其本人按照政策規定辦了正常的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局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但原企業或個人仍要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由社保局代扣其的基本養老金。這合法嗎?岳池縣讀者唐義唐義讀者:謝謝你對本刊的信任。你咨詢的法院能否強制執行由社保機構代扣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問題,在少數地區以及在企業破產、解體或改制過程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經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系,查閱相關法規政策,現答復如下,供你參考。首先應明確的是,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中作出了明確規定,並要求「各地人民法院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及時依法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