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廣東和江蘇省外,其它省份當年退休的不參與當年養老金的上調。
要到下一年度的七月之後才能享受養老金上調。
⑵ 湖南省2o|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2018年國家關於企事業機關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的主要精神
1、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手續,並正式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調整方式:繼續沿用近年來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及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相同的金額,從而體現社會的公平精神。
掛鉤調整:與每名退休人員退休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及繳費水平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從而體現激勵原則。
傾斜調整:體現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以及高齡人群等特殊群體的人文關懷。
附:2012-2017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標准
3、上漲水平:在2017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的總體水平上上調5%。
對照2017年國家的相關通知,我們發現,其他所有主體內容等於都沒變,只把上漲水平由2017年的5.5%調整為5%。再對比2006年國家的相關通知,我們發現,也是同樣的情況,只把上漲水平由2016年的6.5%調整為5.5%,也就是說,只在數據上做了同比下調。這就為我們推測湖南今年的調整方案提供了指導思路。
⑶ 關於湖南企業退休高級職稱人員調整養老金應區分正高和副高。
部分地區對高級職採取了兜底式的傾斜政策,保障高級職稱低收入群體的養老金不低於當地退休人員的平均水平!山東省有這個規定嗎??本科學歷高級職稱30年工齡,2021年退休,企業按照最低基數給交的養老金!!!
⑷ 湖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今年調整怎樣計算
湖南省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因為2017年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增加,2018年會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如何調整還沒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兩會期間確定調整水平,之後人社部和財政部才會作出調整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再按人社部和財政部的規定製定具體辦法,經人社部和財政部批准後實施。湖南省調整方案出台還有些時日,請耐心等待。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⑸ 我想知道湖南省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增長多少的方案
現在正值年末,全國各行各業都正在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項任務而拼博。對於2O19年上調養老金的問題尚未觸及到,國家也沒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調不調,調多少都還是個未知數。北京具體調多少也要在國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後才會據以制定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根據近幾年的貫例,國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兩會以後了,發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況國民經濟在增長,物價在上揚,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的養老金水平太低,和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差距過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大勢所趨。只是調多少的問題了。耐心等待著吧!
⑹ 今年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增加了多少養老金
湖南省今年2018年繼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今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公布上調方案。
⑺ 2019年湖南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調整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備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准已經出台,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上調50元。
⑻ 企業2012年湖南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
根據湖南省《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普調對象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上調標准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在普調基礎上,還將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 此外,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⑼ 湖南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9年度調整養老金何時到位
是會補發的!江蘇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5日已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24號),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已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⑽ 湖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後何時發放
湖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後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湖南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各中央在湘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3.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38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一)、(二)項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調整增加。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一)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信息系統中統一設置,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尚未啟動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先進行調整,待啟動後再據實結算。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7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8月31日前將本地區的《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附件2)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