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時工齡的認定是以單位為主要還是社保評定為主
是以社保評定為主。
B. 勞動者退休後,要求重新計算工齡爭議如何處理
繳費年限認定,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般稱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行政行為,退休人員不服的,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C. 退休工齡認定:
只要個人檔案中有入伍通知書、退伍登記表、進入四建公司的分配表(招工登記表)、轉正表等資料,參軍、四建的那些時間都應該計算工齡的。
D. 養老保險視同年限」老人」老辦法要重新認定工齡嗎
老人,是指原來已經退休的人員,按原退休費標准繼續由社保支付養老金,不重新認定工齡
E. 退休人員工齡重新認定 社保退休工齡怎樣認定
以前工作的單位查工資單,有可能查得到;實在找不到的,現在好像可以通過交社保的年限工齡認定,聽說手續很麻煩。
F. 退休工齡認定,參加工作的時間是怎麼認定的
工齡復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制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G. 工齡認定相關政策依據
工齡-公開制度
(一)承辦單位
人事處主辦。
(二)政策依據
中央、省人事、勞動部門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問題認定和因公(工)傷殘人員醫療技術鑒定等文件規定。
(三)工齡認定和工殘鑒定程序
1.要求認定(變動)工齡者或要求評定因公(工)傷殘者寫出書面報告交人事處。
2.評定傷殘由人事部門指定專人陪同到指定醫院醫療技術鑒定並取回鑒定結論。
3.人事處認真調查情況和審查有關材料。
4.按人事管理許可權上報審批。
5.反饋認定或評定結果。
(四)辦事職責
負責接待要求工齡認定和工殘鑒定人員,收集整理有關材料,提交人事處集體討論後,報上級審批,有關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五)違章處罰
1.對工作人員處罰。工作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被發現或檢舉核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2.對認定和評定對象的處罰。對象有弄虛作假的,除取消和追回被騙取的有關一切待遇外,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公開形式
1.政策依據公開。
2.結果公開,將審批認定的結果在所在單位公布。
(七)公開時間
及時。
計算原則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H. 工齡認定依據是如何規定的
工齡時間長短認定主要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
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舉例說明:
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8)退休人員工齡重新認定擴展閱讀
工齡的區別: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 )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I. 現在退休需要工齡認定不需要的話怎麼認定
工齡一般是看你檔案中是否有單位相關工齡的檔案
另外看你交社保的年限做工齡
個歲數年代退休的情況可能不太一樣,具體咨詢你本地辦理退休的部門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