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安置金是什麼意思
程序: 1、職工去世後,經辦人核實職工個人工資及相關信息,核算喪葬費、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2、經辦人約請職工遺屬、所在單位負責人,介紹費用標准核算情況,並徵求相關意見。 3、經辦人擬草喪葬費、撫恤金及遺屬困難補助標準的文件,並請去世職工遺屬閱簽,文件經副處長審核後處長簽發(文件一式8份),文件交財務處、所在單位、去世職工遺屬,同時存入去世職工個人人事檔案。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事項,每年年底通過適當方式調查了解後確定下一年度的標准等。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喪葬費,撫恤金各是10個月的工資,這是法律規定的.住房補貼不清楚,我想沒有除了自己的住房公積金以為.
㈡ 退休人員異地醫保安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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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能否把她在山東煙台的醫療保險轉到北京來?
——這肯定是不可能了。目前醫保都是地方統籌,轉不過來的。
或者能否辦理成可以直接在北京就醫,再回當地報銷?
——可以的。辦理醫保異地安置。
具體說,就是當地領取一張醫保異地安置申請表,可以在京選擇醫院(各地規定不大一致,一般是異地可以選2家),異地醫保部門就是北京當地醫保中心蓋章後,到山東辦理異地安置。
以後就可以在北京選的醫院里看病,每年把這些費用寄回去報銷。報銷將按照山東的規定來審核,並按照山東的標准來報銷。
北京的異地安置流程,供參考:
㈢ 獨資企業關停,面臨即將退休人員如何安置
不知道你的企業是國有還是私營企業。如果是國有企業國家有專門安排離退內休時間五年以內容的辦法,就是企業給你繳納退休前的養老醫療保險,發放基本生活費到你退休時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內退)。如果是私人企業也應該參照這個規定執行,但在實際中他們是不願完全照辦的,如果是破產有法院可以保證你的權益,可以妥善安置,如果是自己關門,你只有通過勞動仲裁來維權。
㈣ 退休異地安置人員社保卡如何辦理
12333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答復:一般情況,退休參保者的醫保關系是由原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負責管轄。參保者應到目前醫保關系管轄所在地申報,由他們統一到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管理中心辦理
㈤ 2019年兩會怎樣解決旡軍籍退休人員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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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見
來源:雙擁網時間:2007-04-1915:41
民發﹝2005﹞135號
多年來,在軍地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下簡稱無軍籍職工)移交政府安置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截止目前,全國已累計安置無軍籍職工6萬人,為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以及國家和軍隊改革的不斷深化,無軍籍職工安置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安置政策和管理措施亟待完善和加強。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現就加強和改進無軍籍職工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安置范圍和對象
(一)軍隊機關、部隊及納入軍隊編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兒園、裝備修理機構、實習工廠、試制試驗車間、營房維修機構、文印機構、軍人服務社、農場(生產基地)等事業單位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且納入國家勞動計劃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國後至2004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錄用制職員幹部,以及1971年11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職後,由民政部門接收安置。
(二)擬移交民政部門接收安置的無軍籍職工,經軍隊各大單位一次性核准登記注冊上報總後勤部,由總後勤部匯總並會同民政部核定,錄入民政部優撫安置信息管理資料庫,作為制定無軍籍職工移交安置計劃和各地接收安置無軍籍職工的人員依據。
(三)對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條件的無軍籍職工,一般實行就地安置,也可回原籍安置。進直轄市和省會所在地安置的,按照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於生活、住房和醫療待遇
(四)無軍籍職工的退休費及各類津貼補貼項目標准,按照國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其移交地方當年剩餘月份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的退休費及各項待遇經費,由軍隊移交單位一次性撥給安置地民政部門;從第二年起,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列入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開支。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費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地方性津貼補貼,按照屬地原則,由出台政策的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解決。要分清省、市兩級財政責任,落實好經費來源,不得加重區(縣、市)財政負擔。
(五)無軍籍職工的住房保障由軍隊負責。按照屬地政策參加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採取租住、購買現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住房補貼與貨幣補差相結合的辦法。原單位有可出售的現有住房或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應保障無軍籍職工購買;原單位沒有可出售住房的,可購買配偶所在單位或地方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無軍籍職工住房補貼及補差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撤銷的,由其撤銷前的上級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原為機關及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職工,購買軍隊住房的,通過軍隊原有住房建設資金轉化、現住房出售收入、軍用空餘土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用地折款的方式解決;購買配偶所在單位或地方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通過軍隊各級調劑資金的方式解決;原為軍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由其原所在單位(撤銷的,由撤銷前的上級單位)負責解決。
(六)無軍籍職工按照安置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由安置地民政部門負責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參保相關事宜。參保人員享受當地退休人員同等醫療保險待遇。參保經費籌集標准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參照上年度當地退休人員的平均開支水平確定。所需經費,由統籌地區同級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對無軍籍職工醫療保障經費開支給予定額補助。
三、關於安置管理
(七)無軍籍職工由按計劃分批次安置,逐步改為實行按年度交接安置制度。第四批安置計劃完成後,每年年初,由總後勤部、民政部商定當年移交安置人數,並下達到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民政部門進行檔案審核。審核的原始檔案材料須與民政部優撫安置信息管理系統備案情況一致,經審核符合移交條件的,由省級民政部門開出《接收安置通知書》(一式三聯,省級民政部門、接收單位和軍隊移交單位各一聯),由軍隊移交單位持《接收安置通知書》到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辦理交接安置手續。年度內下達的安置任務應在年度內完成。
(八)對已辦理了交接安置手續的人員,安置地民政部門和軍隊移交單位應在《接收安置通知書》上加蓋本單位印章後,及時送達省級民政部門和省軍區後勤部,作為申請經費的憑證。
(九)無軍籍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由地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無軍籍職工實行分散安置,交由街道、鄉鎮服務管理。從2005年起,中央財政每年按照已接收安置的無軍籍職工實際人數和定額標准安排無軍籍職工安置管理補助經費,專項用於無軍籍職工開展活動與管理。
四、關於組織領導
(十)軍隊無軍籍職工移交安置工作,事關國家和軍隊長遠建設大局,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地方和軍隊的共同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和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並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予以支持。要充分利用社區資源,使廣大無軍籍職工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十一)廣大無軍籍職工要繼承和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服從國家和軍隊建設大局,愉快地到地方安度晚年,為軍隊改革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㈥ 企業減員對即將退休人員怎麼安置
一般會採用買斷工齡的方式提前退休。
㈦ 退休人員異地安置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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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退休,杭州定居,可以回參保地(內蒙呼和浩特)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杭州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㈧ 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具體是指哪些人
你好!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離開參保統籌地區長期跨省異地居住,並根據戶籍管理規定已取得居住地戶籍的參保退休人員。這部分人員可自願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異地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申請,經審核同意並由居住地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後,其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在居住地實行直接結算。
㈨ 個體退休人員能不能辦理異地安置
個體退休人員能辦理異地安置
一、異地就醫范圍本辦法所指異地就醫,是指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持在我省參保市(參保地)以外的其它市(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結算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參保人員可申請辦理規定范圍內的異地就醫結算: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2.一年以上長期駐外工作、學習的人員;3.需要轉外就醫的人員;4.其他符合異地就醫條件的人員。
二、異地就醫申請1.符合異地就醫范圍的參保人員,應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指定的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享受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2.異地安置和長期駐外人員可在居住地選擇2-3家人社部門確認的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另行公布)就醫;轉外就醫等人員可在確認的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就醫。3.異地安置和長期駐外人員應填寫《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安置(工作)申請表》(表一),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如需變更,應在一年後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變更。4.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應填寫《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轉診(院)申請表》(表二),持相關材料,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5.參保人在異地就醫期間,需再次轉往其他地方就醫的,應持異地就診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方可轉往外地就醫。
三、異地就醫服務1.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將異地就醫人員信息錄入省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信息系統。2.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須持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就醫、結算醫療費用。3.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收治參保人員時,應認真核實身份信息,並及時登記上傳。4.異地就醫人員住院治療時,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應合理施治,並將住院患者就醫信息等實時上傳。5.異地就醫人員出院時,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應向其提供《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單》(表三)、出院小結、結算費用明細清單等。6.異地就醫服務納入就醫地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圍。
四、異地就醫費用審核1.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本地政策規定審核後,由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向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結算。2.每月5日前,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送上月《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申報表》(表四)。3.每月10日前,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信息系統,對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上傳的《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結算申報表》進行審核,如有不合理部分,生成《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不合理費用明細表》(表五),並傳回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4.每月15日前,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對《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不合理費用明細表》中的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直接向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解釋、說明。5.每月20日前,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反饋信息,對審核有誤的部分予以更正,最終生成《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審核表》(表六)。同時,生成《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審核匯總表》(表七)報送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6.每月25日前,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根據各市上報《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審核匯總表》,生成《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撥付單》(表八),並附書面文件,傳送省財政廳。7.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如對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審核結論仍有異議,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季度與異地就醫醫療機構協商解決。對存在較大爭議的問題,由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組織協調,通過建立專家審議機制,定期進行確認。8.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一律視為默認。
五、異地就醫費用結算1.異地就醫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參保地執行。2.屬個人支付的部分,由異地就醫人員直接與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結算。3.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後,由省財政按程序撥付資金。4.異地就醫費用中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部分,可納入省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結算。
六、異地就醫費用清算1.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省級周轉金(以下簡稱省級周轉金)制度。省級周轉金由各市按規定上解的周轉金和依法納入省級周轉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2.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依據《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撥付單》,生成《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清算表》(表九),分發各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對賬和確認。3.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根據各市對賬確認情況和省級周轉金使用情況,及時將清算計劃報送給省級財政部門,由省財政會同省人社部門對各市下發資金上繳文件。各市收到文件後,由市級財政部門將異地就醫清算資金通過專戶直接上解至省級周轉金財政專戶,完成資金清算。同時,市級經辦機構按要求將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清算費用財務撥付情況上報省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機構。4.各市所轄縣(市、區)范圍內的異地就醫費用清算由各市相關部門負責。
七、異地就醫的監管1.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受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委託,對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進行監管。2.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本地服務協議中細化異地就醫的服務條款,明確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異地就醫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享受與就醫地參保人員同等醫療服務。3.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應認真執行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合理診斷、合理治療、合理用葯原則,將異地就醫人員納入當地醫療保險協議管理范圍,認真履行醫療保險服務協議。4.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異地就醫行為進行協管,將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為異地就醫人員的服務質量及費用控制情況,作為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對違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八、其它1.省級周轉金管理使用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另行制定。2.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異地就醫結算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異地就醫結算網路定期維護,系統暢通,使用統一軟體,執行統一標准,為全省異地就醫聯網結算提供保障。同時,做好相關培訓,保證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工作順利實施。3.本辦法下發之日起試行,由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