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55歲已經退休的人是否還要去找工作
如果不是因為特殊情況,我不建議退休之後還去找工作。為何制定退休政策?一來是為了年輕人的就業,很多工作崗位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你這個蘿卜不退休,窮呀的蘿卜進不來;還有就是要工作年限到了,讓你回去休息,安享晚年。很多人覺得自己才55歲,還不覺得老,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再次踏上工作崗位,所以在糾結退休之後要不要再去尋找一份工作。
所以,我不建議退休之後再去尋找工作,用剩下時間把自己的身體調整好,將自己在工作期間的壓力釋放掉,使自己變回一個健康的人,無憂無慮不受疾病的困擾,有一個好的老年生活,不更好嗎?
⑵ 退休人員找工作有招65歲以內人員單位嗎
一般沒有。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⑶ 退休後還可不可以在找工作
退休後如果有單位需要你,你可以去返聘做勞務工,但不能再簽勞動合同了,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
⑷ 六十歲退休後,找工作有單位要嗎
60歲能想在真正的進入是肯定是比較難的,再說你已經退休了,拿了工資的。你只能是按著你自己的工作能力,讓單位返聘,或者說是有需要的單位去聘請你。
⑸ 退休了還可以找工作嗎
可以的。但合同期到期了,不再續約,是沒有補償的。這不違法啊。
⑹ 退休人員找工作
退休人員找工作,你要問什麼情況,是能否找到工作,還是找什麼樣的工作,正常情況下,退休人員如果再想進行工作,你要找一個適合你自己的雨,你原來工作有關聯的工作,這樣做起來會比較得心應手,而不要選擇不適合你的工作崗位,總而言之,適合就好
⑺ 事業單位近退休休息可以另外找工作嗎
原用人單位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是可以找工作的,現在很多事業單位的職工年齡到了一定的限度,單位就下放回家了,由於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所以工資是照發的,但回家又沒有事情做,有人就自己重新找了工作,這種情況如果有人單位沒有禁止性規定,是可以的。
⑻ 退休人員怎麼找工作
自己創業吧
⑼ 退休人員可以找工作嗎
當然可以
⑽ 退休人員找工作
可以到當地的人才市場去看看,退休人員找工作很方便的,很多單位都需要有經驗的老同志,而且單位還不用上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