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當兵體檢完之後多久才去部隊
當兵體檢完半個月左右才去部隊。具體時間以當地武裝部通知為准。
初檢通過了,等待幾天集中的復檢,如果再次通過,就是政治審查的程序了。政治審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親屬沒有什麼違法犯罪的問題,基本上都能過,接下來就是安心等待通知書,然後前往武裝部,等待分地區,就要出發了。
(1)今年的兵體檢後什麼時候走擴展閱讀:
徵兵流程
1、初審初檢
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2、體檢政審
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直接參加應征地縣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3、走訪調查
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4、預定新兵
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5、張榜公示
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6、批准入伍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
Ⅱ 徵兵體檢通過後啥時候走
法律分析:應征入伍的兵檢結果一般在檢完成後的3天左右出來,應征青年的體檢結果會錄入網上平台。目前的入伍體檢結果查詢一律在網路上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Ⅲ 當兵體檢過後多久入伍
1. 體檢過後,應征公民通常會在10至20天內入伍。
2. 徵兵是依照兵役法執行的,旨在招募適齡公民加入軍隊服役。
3. 從2020年開始,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決策,義務兵的徵集模式從一年一次調整為一年兩次,包括春季和秋季徵兵。
4. 春季徵兵從2月中旬啟動,至3月底結束,新兵的入伍日期定在3月1日。
5. 秋季徵兵從8月中旬開始,到9月底結束,新兵的入伍日期則是9月1日。
6. 徵集的對象包括持有初中及以上學歷的青年,以及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企業職工、事業單位工人和非學歷教育大學在校生等。
7. 此外,還包括那些正在接受高考補習的學生。
Ⅳ 徵兵體檢合格後多久去部隊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完半個月左右才去部隊。具體時間以當地武裝部通知為准。 初檢通過了,等待幾天集中的復檢,如果再次通過,就是政治審查的程序了。政治審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親屬沒有什麼違法犯罪的問題,基本上都能過,接下來就是安心等待通知書,然後前往武裝部,等待分地區,就要出發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Ⅳ 當兵體檢政審都過了什麼時候走兵呢
【法律分析】團州:等政審過了,一般徵兵報名成功後,在7月--8月初應征公民進行體檢體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虛或族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的《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差弊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