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乙肝體檢新規定
1.空腹檢查,檢查肝臟的前一天晚上不要吃脂肪和蛋白質含量比較高的食物,檢查當天不要吃早餐不要喝水,這是因為肝功能檢查時需要空腹抽血檢查,空腹時間最好在8小時以上,以免進食食物和水影響到檢查結果。
2.在查肝功前,注意休息,保證睡眠,不作劇烈運動。查肝功能前,飲食以清淡為主,不要喝酒。
3.盡量不服葯物尤其避免服用有損壞肝臟的葯物,以免因葯物影響結果。如果身體條件允許,最好在查肝功能前3~5天停葯,若病情需要,則不必強行停葯,需在查肝功能時向醫生講明。
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公平入學(含入幼兒園,下同)、就業權利,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學檢查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在開展各階段教育招生入學體檢時,不得檢查「乙肝五項」。用人單位在招工、招聘體檢中,不得將「乙肝五項」檢查列入體檢標准,也不得要求應聘者提供「乙肝五項」檢測報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五項」檢查服務。因職業特殊確需在就業體檢時檢查「乙肝五項」的,應由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研究報告和書面申請,經衛生部核准後方可進行。未經衛生部核准,任何行業、單位不得自行將「乙肝五項」檢查項目列入入學、就業體檢標准。軍隊、武警、公安特警的體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可檢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項目,以評價肝臟功能。如轉氨酶異常,再做相應檢查以區分病因,以盡早發現乙肝病人、盡早治療患者。
二、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利,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隱私權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教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公平入學、就業權利。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不得以學生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收或要求退學。除報經衛生部核準的特殊職業外,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聘)用。用人單位不得以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辭退或解聘勞動者。為醫學目的而開展的「乙肝五項」檢查,檢查機構應嚴格保護受檢者的隱私;為健康體檢目的而開展的「乙肝五項」檢查,檢查機構應充分尊重受檢者的選擇權並保護其隱私,體檢組織者不得強制要求受檢者接受「乙肝五項」檢查。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對現行有關規定的清理、修訂工作,凡是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通知要求相抵觸的,要堅決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八條國家建立傳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全國傳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准確。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② 公司體檢一般安排在什麼時候比較好
病情分析:男人全面的體檢最好一年一次,在根據檢查結果合理的安排進行必要的短期復查。一般檢查都是一樣的主要是檢查,肝功能乙肝五項血脂血糖腹部B超等。建議還是要定期做好體檢,這樣可以更好的了解自身情況,注意飲食和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