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徵兵體檢怎麼能不通過
法律分析:
一、視力問題故意裝作不知。
二、坦誠說明自己的健康狀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三條規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第十四條規定,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如果符合服兵役的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准,將被徵集服現役。《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第一條明確,男性身高需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需在158cm以上,才符合合格標准。條件兵的身高要求按有關標准執行。第二條對體重條件進行了規定,要求空腹血糖<7.0mmol/L。男性體重需符合17.5≤BMI<30的條件,其中身體條件兵的BMI<27;女性體重需符合17≤BMI<24的條件。BMI≥28者需要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才合格。(BMI計算公式為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