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徵兵體檢前怎麼准備
1、徵兵體格復檢內容包括視力、內科、外科、聽力、五官科等十餘項常規檢查。
2、復檢前的准備:
(1)肥胖的青年要想當兵,應該提前減肥。均衡飲食,少吃含激素的食物,如一些快速出欄的肉雞及一些快餐食品等。同時,還要控制飲食,多運動。
(2)有志向當兵的少年和青年,不要一時沖動文身或在自己身上燙煙頭。
(3)患有重度雞眼及重度皸裂症,抓緊治療。
(4)有重度腋臭、神經性皮炎等疾病,即時進行治療。
(5)重度暈車、暈船,可,可通過鍛煉治療。
(6)體檢前幾天,別長時間看書、看電視或玩電腦,盡量減少用眼,免得連續長時間用眼,體檢時看東西一片模糊,而影響體檢結果。
(7)體檢前一周,最好停服各類葯物。
(8)體檢前一周,避免感冒。少去人多的公共場所,遠離感冒病人。如果感冒了,抓緊治療。多喝水,勤排尿,避免尿道炎症。
(9)復檢前一天晚上21點後不得吃東西,復檢日早晨不吃早餐,不喝水,保持空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規定,拒絕、逃避兵役登記、體格檢查的和拒絕、逃避徵集的公民,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和升學。
同時明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拒絕完成徵兵任務,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或者有其他妨礙徵兵工作等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1)役前體檢需要准備什麼擴展閱讀:
徵兵體檢腹部超聲
一、合格標准
1、肝、膽、胰、脾、腎未見明顯異常;
2、輕、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3、膽囊壁微小息肉和膽固醇結晶;
4、肝腎囊腫和血管瘤單臟器數量不超過3個,單個直徑不超過1厘米;單方肝腎囊腫和血管瘤直徑不超過3厘米;
5、肝內鈣化灶不超過3個,每個鈣化灶直徑不超過1厘米,單發腎鈣化灶直徑不超過1厘米;
6、腎錯構瘤數量不超過2個,單個直徑不超過1厘米;
7、腎盂寬不超過1厘米,輸尿管不增寬;
8、婦科B超:子宮、卵巢大小形態未見明顯異常。盆腔積液深度不超過1厘米,單發附件區、卵巢囊腫小於3厘米。
4至7條潛水、空降兵不合格。
② 當兵體檢要帶什麼東西
法律分析:由基層武裝部統一組織,集中前往體檢站的體檢,在這種情況下,參加體檢的人員什麼都可以不帶。集中點名和身份驗證由基層武裝部負責,然後統一乘車前往體檢站,只需按時將參加體檢人員列隊帶入全封閉的體檢站即可。不參加基層武裝部集中體檢行動而是個人自行前往體檢站的體檢,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帶齊本人的身份證和體檢通知書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③ 兵檢的流程
法律分析:1、由鄉(鎮)武裝部指導中心衛生院組織做好應征青年病史調查並按要求填寫好病史調查表。2、由鄉(鎮)中心衛生院組織好做好應征青年的初步體檢工作。 3、各鄉(鎮)確定送檢對象後必須提前三天將以下資料送交縣徵兵辦秘書組: A、病史調查表; B、送檢對象花名冊(一式5份,含電子版,加蓋本單位公章); C、應征青年免冠照片3張(一寸); D、本單位黨委推薦應征青年報告(正式紅頭文件,按序排列)。4、應征青年參加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體檢卡。進入體檢站後,必須服從聯絡員安排,按程序接受體檢。體檢當日早上不吃早餐。5、體檢項目全部結束後,應征青年必須經本鄉鎮武裝部長同意才能離開體檢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一條 全國每年徵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徵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徵集工作。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二十六條 現役軍官由下列人員補充:
(一)選拔優秀士兵和普通高中畢業生入軍隊院校學習畢業的學員;
(二)選拔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國防生和其他應屆優秀畢業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表現優秀的士兵;
(四)改任現役軍官的文職幹部;
(五)招收軍隊以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
戰時根據需要,可以從士兵、徵召的預備役軍官和非軍事部門的人員中直接任命軍官。
第四十一條 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在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組織中進行,或者採取其他組織形式進行。
未服過現役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和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預備役士兵,在十八周歲至二十四周歲期間,應當參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軍事訓練;其中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確定。服過現役和受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役士兵的復習訓練,以及其他預備役士兵的軍事訓練,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進行。
第四十二條 預備役軍官在服預備役期間,應當參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軍事訓練;預編到現役部隊和在預備役部隊任職的,參加軍事訓練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