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徵兵體檢主檢是什麼
徵兵體檢中的主檢決定你是否體檢合格,若體檢中一兩項不合格,主檢可以讓你去醫院復檢,比如對身體要求比較嚴格的特殊兵種,必須得到主檢的同意才能當兵。體檢最後是主檢,帶隊的護士把你們的體檢單送進去,護士就可以下班了,你們等著主檢叫就行了,一般主檢都是當地的武裝部部長,把你叫進去就問問你是不是家人強迫當兵的,什麼學歷,然後讓你回去等通知。
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
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二十條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⑵ 應征入伍體檢檢查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初檢檢查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體型、外貌、四肢等;2、內科:血壓、心率、泌尿、血液、內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覺、聽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視力、色覺、眼球等;5、口腔科:牙齒為主;6、婦科:僅限於女性,主要是常規性項目,如生殖器發育情況等。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
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 徵兵體檢機構實行資質審查認證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具備資質條件的醫院或者專業體檢機構作為徵兵體檢機構,設立徵兵體檢站。徵兵體檢機構資質認證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規定。
本行政區域內沒有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醫院和體檢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選定其他適合的場所設立徵兵體檢站。
⑶ 徵兵鄉鎮初審初檢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1、體格檢查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指定醫院或者體檢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徵兵辦公室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2、政治審查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⑷ 當兵體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標准、視力標准);2、內科(血壓標准、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合格。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4、眼科,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5、口腔科。6、婦科,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7、輔助檢查(血常規檢查、尿液檢查、糞常規檢查、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線檢查、心電圖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三十六條 軍隊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可以依託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培養國防生。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待遇,應當參加軍事訓練、政治教育,履行國防生培養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畢業後應當履行培養協議到軍隊服現役,按照規定辦理入伍手續,任命為現役軍官或者文職幹部。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不宜繼續作為國防生培養,但符合所在學校普通生培養要求的,經軍隊有關部門批准,可以轉為普通生;被開除學籍或者作退學處理的,由所在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二十三條 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把兵役登記期間對預征對象政治審查工作與年度徵兵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優先推薦、確定現實表現好的預征對象上站體檢。
⑸ 兵檢上站體檢項目
法律分析:1、對於視力還有色覺的檢查:當兵對於視力的要求是裸眼視力要在四點八以上,如果裸視力是四點六的話,也可以通過矯正的方法來達到四點八以上,在色覺方面只要是對各種顏色能做出分辨就可以了,如果是色盲的話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如果知道自己是色盲的話就不要耽誤工夫了。
2、嗅覺以及聽力的檢查:嗅覺的檢查時工作人員會拿出不同氣味的液體來讓男性朋友來聞,只要是能正確聞出就可以了,而聽力的話是會讓你站在一定的距離以外,工作人員念句話,你只要是可以聽到正確的並且可以念出來就行了。
3、耳喉鼻以及口腔的檢查:這些只要是不存在鼻炎或者是扁導體腫大等疾病就可以了。
4、外科檢查:這項檢查主要是針對了體重和身體,以及身體是否健康,身體結構是不是正常以及存不存在皮膚病等,所以在做外科檢查的時候,醫生會要求男性朋友把衣服全部脫掉的。
5、心電圖、X線、B超的檢查:在專業醫生使用專業的儀器來做檢查,看看各項指標是否正常。
6、尿檢、血檢:在做血檢的時候需要抽兩管血,檢查乙肝以及其他的,所以檢查當天的早上是不可以吃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