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在當兵體檢前自己做一次體檢,醫生進來下
醫院是可以給你做的,但是兵役體檢是有很大區別的。其實當兵之前的體檢最主要的幾項你可以查一下,其它的就沒什麼了。
首先是視力,這是卡人的重點。自己有沒有問題應該了解了吧。
然後是血液,這個很重要,會檢查一下你有沒有傳染病,比如乙肝之類的,這個也是必須要查的。
還有其它的常規體檢。比如血壓,身高,體重。根據不同兵種,這個也有所區別的。比如坦克駕駛員身高還不能超過一定高度等等。
最後還要注意外科。比如你體表有沒有什麼外傷,比如傷痕。有沒有扁平足,有沒有痔瘡,有沒有性病,還有對外生殖器的檢查,比果精索靜脈曲張,包皮包莖什麼地。
過了這些,其它的都是小檢查了,什麼色盲啦,嗅覺啦,不難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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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當兵體檢要求的標准
徵兵體檢共有外科、內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婦科(女性)及輔助檢查。
一、外科(身高、體重標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體重: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3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標准體重=(身高-110)kg。
二、內科(血壓標准、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
1、血壓標准:收縮壓:≥90mmHg。<140mmHg。舒張壓:≥60mmHg。<90mmHg。
2、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嗅覺喪失,不合格。
2、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
3、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爛,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他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4、Ⅱ度以上腫大的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嚴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
1、視力標准: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
2、色覺異常,不合格。
3、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4、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5、晶狀體、玻璃體、視網膜、脈絡膜、視神經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五、口腔科
1、Ⅲ度齲齒、缺齒並列在一起的2個以上、不在一起的3個以上,重度牙周炎,顳頜關節疾病,唇、齶裂及其術後瘢痕,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義齒及復雜的可摘局部義齒,不合格。
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口腔腫瘤,不合格。
六、婦科
1、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
七、輔助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Ⅲ 援疆體檢不合格標准
法律分析:色弱,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肢體功能障礙;雙側耳語聽力均低於5米;嗅覺遲鈍;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Ⅳ 兵檢上站體檢項目
法律分析:1、對於視力還有色覺的檢查:當兵對於視力的要求是裸眼視力要在四點八以上,如果裸視力是四點六的話,也可以通過矯正的方法來達到四點八以上,在色覺方面只要是對各種顏色能做出分辨就可以了,如果是色盲的話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如果知道自己是色盲的話就不要耽誤工夫了。
2、嗅覺以及聽力的檢查:嗅覺的檢查時工作人員會拿出不同氣味的液體來讓男性朋友來聞,只要是能正確聞出就可以了,而聽力的話是會讓你站在一定的距離以外,工作人員念句話,你只要是可以聽到正確的並且可以念出來就行了。
3、耳喉鼻以及口腔的檢查:這些只要是不存在鼻炎或者是扁導體腫大等疾病就可以了。
4、外科檢查:這項檢查主要是針對了體重和身體,以及身體是否健康,身體結構是不是正常以及存不存在皮膚病等,所以在做外科檢查的時候,醫生會要求男性朋友把衣服全部脫掉的。
5、心電圖、X線、B超的檢查:在專業醫生使用專業的儀器來做檢查,看看各項指標是否正常。
6、尿檢、血檢:在做血檢的時候需要抽兩管血,檢查乙肝以及其他的,所以檢查當天的早上是不可以吃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