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健康體檢表裡的籍貫寫什麼
健康體檢表裡的籍貫 就是嫌你出生在什麼地方 或者是你 現在生活的所在地 就可以了 這樣你的體檢表裡頭 機關機應該現現在的生活實在的 或者the或者是你出生的地方或者是你出生的地方都可以
⑵ 遷入居住地駕駛證為什麼要身體體檢報告了
現在辦理轉入換證只需填寫身體條件申報表,但同時申請有效期滿換證的,達到規定年齡換證和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准駕車型換證的,就需要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⑶ 為什麽嗎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離退休人員回原退休地,原退休單位按指紋呢
為了看你是不是活著 不然死了還領退休金就不像話了 我們這里每天體檢的 說白了就是看你活的沒
⑷ 戶口不在原籍,收到原籍所在地的徵兵體檢通知,這個是弄錯了嗎
《兵役法》中沒有明確徵兵時兵役機關的地域管轄問題,實踐中一般是戶籍地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兵役機關負責。而《兵役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退出現役的士兵,由部隊確定服預備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辦理預備役登記」。由於義務兵退伍執行的是「哪裡來、哪裡去」原則,而法律上居住地一般是指戶籍地或經常居所地,並沒有原籍這個概念,所以我們有理由推定,徵兵機關應當是戶籍地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兵役機關。至於您的原籍地兵役機關將您列入徵兵對象,通知您參加體檢,可能是經辦人員對您的情況不了解,誤以為您的戶口還在原籍所致。您可以出具相關資料將情況向他們說清楚。特別是您已經參加工作了,應當按照已有工作人員的規定由單位安排參加徵兵,而不是作為社會人員參加徵兵。
⑸ 在居住地體檢可以回戶籍所在地認證嗎
不可以。在居住地的體檢表,由於在居住地的體檢表出具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所以回到戶籍所在地是不認可的,要戶籍所在地認證的體檢表,就只能在戶籍所在地認可的醫院進行體檢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