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正確理解體檢結論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所列情況為「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相應的體檢結論為「不合格」。
第二部分所列情況為「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這兩部分是高校錄取時體檢結論檢查的主要依據。
第三部分所列情況系向考生提出的「不宜就讀的相關專業」的建議,若考生執意報考或就讀相關專業,可能會對其錄取或今後學習及在相關領域就業產生影響。
例如,山東省在考生的體檢告知書中設置了「政策提醒」欄內容,關聯了體檢結論中受限項目對應的受限專業情況,考生務必仔細閱讀並妥善保管告知書,並將其作為志願填報時的參考依據,特別要注意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和「學校有關專業可以不予錄取」部分的受限結論,防止因體檢原因被學校退檔。
另外,也要查看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特別關注章程中對視力、辨色力等方面的要求,避免產生因不符合條件被退檔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