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當兵體檢用的是什麼視力表
徵兵體檢視力表都是國際通用的標准視力表,5米標准視力表,一般用的是E字型視力表。
檢查方法:
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國家標准)進行檢查,按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
徵兵條件近年來對此做出相應調整,規定:
每一隻眼裸眼視力低於4.5(0.3),矯正視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上,不合格。
每一隻眼裸眼遠視力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下,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專業合格。
(1)當兵體檢視力表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標准視力表,表為12行大小不同開口方向各異的「E」字所組成。
測量從0.1-1.5(或從4.0-5.2);每行有標號,被檢者的視線要與1.0的一行平行,距離視力表5米,視力表與被檢查者的距離必須正確固定,患者距表為5米。如室內距離不夠5米長時,則應在2.5米處放置平面鏡來反射視力表。
進行檢測先遮蓋一眼,單眼自上而下辨認「E」字缺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認為止,記錄下來即可。正常視力應在1.0以上。若被測試者0.1也看不到時,要向前移動,直到能看到0.1為止,其視力則是「0.1×距離/5=視力」;若在半米內仍看不到0.1,可令被測試者辨認指數,測手動、光感等。按檢查情況記錄視力。
② 當兵體檢用的是什麼視力表
徵兵體檢所使用的視力表是國際通用的標准視力表,通常是5米距離下的E字型視力表。檢查過程如下:
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國家標准)進行檢查,以5分記錄法記錄結果。近年來,徵兵條件對視力要求有所調整,具體規定如下:
- 若一隻眼裸眼視力低於4.5(0.3),或矯正視力不足4.9(0.8),或屈光度超過±6.00DS等效球鏡,則不合格。
- 若一隻眼裸眼遠視力達到4.6(0.4)或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或以上,且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鏡以下,則符合指揮、水面艦艇、潛艇、裝甲、測繪、雷達等專業的要求。
標准視力表由12行大小不同、開口方向各異的「E」字組成,測量范圍為0.1-1.5(或4.0-5.2)視力。每行都有標號,被檢者需平行於1.0行視線,距離視力表5米。如室內距離不足5米,應在2.5米處放置平面鏡反射視力表。檢測時,先遮蓋一隻眼,單眼自上而下辨認「E」字的缺口方向,直到無法辨認為止,記錄該行的編號。正常視力應不低於1.0。如果被測試者在0.1行也無法看到,需要向前移動,直到能看到0.1行為止,其視力計算公式為「0.1×距離/5=視力」。如果在半米內仍無法看到0.1行,可讓被測試者嘗試辨認指數,或測量手動、光感等。檢查者根據情況記錄視力。
③ 當兵測視力怎麼測
法律分析:參軍體檢中,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8者,需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
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④ 當兵體檢的視力表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視力表都是國際通用的標准視力表,5米標准視力表,一般用的是E字型視力表 。 檢查方法: 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國家標准)進行檢查,按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8,需進行矯正視力檢查,任何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8或矯正度數超過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經準分子激光手術(不含有晶體眼人工晶體植入術等其他術式)後半年以上,無並發症,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8,眼底檢查正常,除條件兵外合格。條件兵視力合格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⑤ 當兵體檢的視力表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中的視力檢測通常採用國際通用的標准視力表,如5米標准視力表,一般使用的是E字型視力表。檢查方法:使用標准對數視力表(國家標准)進行檢測,並按照5分記錄法記錄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三條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在當年6月30日之前,按照所在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安排,進行兵役登記。通過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公民被稱為應征公民。第十四條規定,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按照兵役機關通知,按時到指定體格檢查站接受體格檢查。如果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得到兵役機關批准,將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第一條指出,男性身高需達到160cm以上,女性身高需達到158cm以上,才符合標准。對於條件兵的身高要求按相關標准執行。第二條關於體重要求,空腹血糖需低於7.0mmol/L,且(一)男性體重需滿足17.5BMI<30,其中條件兵的BMI<27;(二)女性體重需滿足17BMI<24。對於BMI≥28的情況,需要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才視為合格(BMI計算公式為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第三十五條規定,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5的應征公民不合格。若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8,需要進行矯正視力檢查,若矯正後視力低於4.8或矯正度數超過600度,則不合格。對於屈光不正,經過準分子激光手術(不含有晶體眼人工晶體植入術等其他術式)半年以上,無並發症,且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8,眼底檢查正常的應征公民,除條件兵外,視為合格。條件兵的視力合格條件按相關標准執行。
⑥ 當兵視力體檢是隔了多少米
規定距離是5米。
視力表是用於測量視力的圖表。國內使用的視力表有:國際標准視力表、視力表對數視力表、蘭氏(Landolt)環視力表。從功能上分有近視力表、遠視力表。視力表是根據視角的原理制定的。檢查視力一般分為遠視力和近視力兩類,遠視力多採用國際標准視力表,此表為12行大小不同開口方向各異的「E」字所組成;測量從0.1-1.5(或從4.0-5.2);每行有標號,被檢者的視視力表操作方法線要與1.0的一行平行,距離視力表5米,視力表與被檢查者的距離必須正確固定,被檢查者距表為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