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師資格考試全部通過,體檢不合格怎麼辦
教師資格考試全部通過,體檢不合格可以提出復檢;合格後可申請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考試體檢不合格的人員: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4、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5、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6、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7、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8、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9、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首枯。
(1)教資體檢過不去怎麼辦擴展閱讀
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的考生同時必須參加的就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在通過筆試、面試、普通話之後,申請認定獲得教師資格證中必經歷的一漏如個環節就是體檢。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是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及《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返芹啟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精神,結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