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考試體檢不合格一般是什麼
公務員考試體檢不合格一般是如下:
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男性血紅蛋白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肺結核不合格。但以下條件是合格的:
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
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大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為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者,合格。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亢治癒一年後無症狀體征者為合格。
❷ 公務員(事業單位)體檢中到底哪些屬於不合格的項目
公務員(事業單位)體檢中到底中屬於不合格的從第五條開始: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