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師招聘體檢都有哪些項目
教師招聘考試體檢標准,合格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具體體檢情況,以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為准。
注意事項
1. 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准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於體檢當天准時到指定集中地點報到。凡遲到15分鍾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視為自願放棄。
2. 體檢應保持平和心態,不要過於緊張。體檢前,要注意飲食,不要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不要服用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葯物。體檢前8-12小時內應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體檢結果,注意個人衛生。體檢當日請不要化妝,不要戴隱形眼鏡,衣著寬松,便於檢查。
4. 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錄用資格。
5. 在體檢過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組抽簽順序號,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報考崗位等信息,否則取消資格。
6. 女性考生月經期間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統一進行登記,待經期完畢後再補檢。其他考生不安排補檢。
7. 懷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及婦科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