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豬宰前檢疫的內容
法律分析:體表、頭蹄部位檢疫,胴酮體檢疫和內臟檢疫。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進入屠宰場(廠、點)的動物應當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並佩戴有農業部規定的畜禽標識。
官方獸醫應當查驗進場動物附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佩戴的畜禽標識,檢查待宰動物健康狀況,對疑似染疫的動物進行隔離觀察。
官方獸醫應當按照農業部規定,在動物屠宰過程中實施全流程同步檢疫和必要的實驗室疫病檢測。
B. 豬肉檢疫哪些項目
生豬屠宰同步檢疫檢查內容有:
來源於:生豬屠宰檢疫規程
同步檢疫即與屠宰操作相對應,對同一頭豬的頭、蹄、內臟、胴體等統一編號進行檢疫。
1 對頭蹄及體表進行檢查
視檢體表的完整性、顏色,檢查有無本規程規定疫病引起的皮膚病變、關節腫大等。
觀察吻突、齒齦和蹄部有無水皰、潰瘍、爛斑等。
放血後退毛前,沿放血孔縱向切開下頜區,直到頜骨高峰區,剖開兩側下頜淋巴結,視檢有無腫大、壞死灶(紫、黑、灰、黃),切面是否呈磚紅色,周圍有無水腫、膠樣浸潤等。
剖檢兩側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檢查有無豬囊尾蚴。
2 對內臟進行檢查
取出內臟前,觀察胸腔、腹腔有無積液、粘連、纖維素性滲出物。檢查脾臟、腸系膜淋巴結有無腸炭疽。取出內臟後,檢查心臟、肺臟、肝臟、脾臟、胃腸、支氣管淋巴結、肝門淋巴結等。
心臟
視檢心包,切開心包膜,檢查有無變性、心包積液、滲出、淤血、出血、壞死等症狀。在與左縱溝平行的心臟後緣房室分界處縱剖心臟,檢查心內膜、心肌、血液凝固狀態、二尖瓣及有無虎斑心、菜花樣贅生物、寄生蟲等。
肺臟
視檢肺臟形狀、大小、色澤,觸檢彈性,檢查肺實質有無壞死、萎陷、氣腫、水腫、淤血、膿腫、實變、結節、纖維素性滲出物等。剖開一側支氣管淋巴結,檢查有無出血、淤血、腫脹、壞死等。必要時剖檢氣管、支氣管。
肝臟
視檢肝臟形狀、大小、色澤,觸檢彈性,觀察有無淤血、腫脹、變性、黃染、壞死、硬化、腫物、結節、纖維素性滲出物、寄生蟲等病變。剖開肝門淋巴結,檢查有無出血、淤血、腫脹、壞死等。必要時剖檢膽管。
脾臟 視檢形狀、大小、色澤,觸檢彈性,檢查有無腫脹、淤血、壞死灶、邊緣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連等。必要時剖檢脾實質。
胃和腸
視檢胃腸漿膜,觀察大小、色澤、質地,檢查有無淤血、出血、壞死、膠凍樣滲出物和粘連。對腸系膜淋巴結做長度不少於20厘米的弧形切口,檢查有無淤血、出血、壞死、潰瘍等病變。必要時剖檢胃腸,檢查黏膜有無淤血、出血、水腫、壞死、潰瘍。
3 對胴體進行檢查
整體檢查 檢查皮膚、皮下組織、脂肪、肌肉、淋巴結、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漿膜有無淤血、出血、疹塊、黃染、膿腫和其他異常等。
淋巴結檢查
剖開腹部底壁皮下、後肢內側、腹股溝皮下環附近的兩側腹股溝淺淋巴結,檢查有無淤血、水腫、出血、壞死、增生等病變。必要時剖檢腹股溝深淋巴結、髂下淋巴結及髂內淋巴結。
腰肌 沿薦椎與腰椎結合部兩側肌纖維方向切開10厘米左右切口,檢查有無豬囊尾蚴。
腎臟
剝離兩側腎被膜,視檢腎臟形狀、大小、色澤,觸檢質地,觀察有無貧血、出血、淤血、腫脹等病變。必要時縱向剖檢腎臟,檢查切麵皮質部有無顏色變化、出血及隆起等。
4 旋毛蟲檢查 取左右膈腳各30克左右,與胴體編號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檢查後鏡檢。
5 復檢 官方獸醫對上述檢疫情況進行復查,綜合判定檢疫結果。
6 結果處理
檢疫合格的,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加蓋檢疫驗訖印章,對分割包裝的肉品加施檢疫標志。
檢疫不合格的, 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處理通知單》,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發現患有本規程規定疫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發現患有本規程規定以外疫病的,監督場(廠、點)方對病豬胴體及副產品按《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處理,對污染的場所、器具等按規定實施消毒,並做好《生物安全處理記錄》。
監督場(廠、點)方做好檢疫病害動物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
7官方獸醫在同步檢疫過程中應做好衛生安全防護。
8.檢疫記錄
官方獸醫應監督指導屠宰場(廠、點)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處理等環節各項記錄。
官方獸醫應做好入場監督查驗、檢疫申報、宰前檢查、同步檢疫等環節記錄。
檢疫記錄應保存12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