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參軍一般報名多久開始體檢
兵檢的時間為:8月中旬開始動員,10月開始徵兵報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體檢,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審查(政審),12月1日下達入伍通知書 ,12月上旬起發放服裝(如果走得晚發放也推遲),12月中旬開始運兵(分批運輸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出發。
一般徵兵報名成功後,在7月--8月初應征公民進行體檢體檢。從2013年起依據國務院、軍委命令,改變原來全國冬季徵兵為夏秋季徵兵,全國夏秋徵兵工作從6月1日開始,在7月--8月初應征公民進行體檢應征公民進行體檢,至9月31日完成全部新兵運送到徵集部隊新兵訓練基地。
一般安排為8月上旬。在參軍體檢上總共有兩次,一次是初檢,初檢一般會在徵兵報名的所在地進行體檢工作,第二次則是復檢,復檢工作會有參軍部隊相關人員進行具體檢查,相對於初檢來說有著更加嚴格的體檢要求。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條 依照法律規定應服兵役的公民,經初步審查符合下列徵集條件的,為應征公民: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規定的徵集年齡;
(四)具備履行軍隊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徵集公民服現役的具體條件由國防部規定。
Ⅱ 當兵報名後多久會通知體檢
【法律分析】:等政審過了,一般徵兵報名成功後,在7月--8月初應征公民進行體檢體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的《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