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體檢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婚前檢查包括醫學檢查、衛生指導、衛生咨詢三部分。醫學檢查包括有男女雙方常規體檢、有無嚴重心、肝、腎疾病、有無急慢性傳染病、有無麻風病、精神病、家族遺傳病、男女雙方生殖器官、生育能力檢查,以及智力發育情況檢查、是否為近親結婚等。衛生指導也就是給男女雙方進行性生活、性衛生、避孕、生殖健康等知識宣傳;醫生還會提供免費婚前衛生咨詢的服務,男女雙方可以咨詢任何關於婚育的問題,醫生都會一一耐心解答並做好保密工作。另外,要注意婚檢當天的早上不能進食任何食物,需要空腹到醫院接受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