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性)、聽力、外科(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血壓、跳、臟)、胸透、B超、檢驗(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心理測試。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修訂)》
第十六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⑵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⑶ 驗兵的體檢項目都有哪些
徵兵體檢項目:眼科(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性),聽力,外科(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血壓,臟),胸透,B超,檢驗(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視力體檢: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9(0.8),指揮,坦克,測繪,雷達專業學員不合格,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視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9(0.8)以上,矯正視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術專業學員合格,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3)兵體檢有哪些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晚上十點前上床休息,避免熬夜,保證充足、高質量的睡眠。充足的睡眠可以有效地緩解人的疲勞和眼睛的模糊,尤其是視力在左右搖擺的體檢者,保證充足的睡眠是暫時緩解提高視力的關鍵。
飲食應清淡,均衡,不吃過於油膩的食物,少吃辛辣食物。可吃些粗糧,水果,蔬菜等。
不喝酒,少抽煙(最好戒掉),多喝水,勤排尿。
體檢前一天要洗澡。體檢前一天一定要洗澡換舒適干凈的衣物,尤其是股溝,腋下這幾個地方。
⑷ 驗兵體檢檢查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 (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 (性),聽力,外科 (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 (血壓,臟),胸透,B超,檢驗 (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視力體檢: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9 (0.8),指揮,坦克,測繪,雷達專業學員不合格,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8 (0.6)以上或一眼裸眼視力在4.7 (0.5)以上,另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9 (0.8)以上,矯正視力每一眼在4.9 (0.8)以上,技術專業學員合格,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其他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
第五條 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第六條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義務,同時享有公民的權利;由於服兵役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由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七條 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斗。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隨時准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
第八條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建立功勛的,得授予勛章、獎章或者榮譽稱號。
第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
第十條 全國的兵役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負責。各軍區按照國防部賦予的任務,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規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務。兵役工作業務,在設有人民武裝部的單位,由人民武裝部辦理;不設人民武裝部的單位,確定一個部門辦理。
⑸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 (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 (性)、聽力、外科 (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 (血壓、跳、臟)、胸透、B超、檢驗 (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 ; 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
(二)女性:17BMI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⑹ 徵兵體檢有哪些體檢標准
徵兵體檢標準是什麼呢
第一章 外科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Ⅲ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第五條 骨、關節、滑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胸廓畸形,習慣性脫臼,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下列情況合格:
(一)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
(二)四肢單純性骨折,治癒1年後,X線片顯示骨折線消失,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條件兵除外);
(三)關節彈響排除骨關節疾病或損傷,不影響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稍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僅陸勤人員);
(五)輕度胸廓畸形(條件兵除外)。
第六條 肘關節過伸超過15度,肘關節外翻超過20度,或雖未超過前述規定但存在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七條 下蹲不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cm,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cm(條件兵超過4cm),或雖未超過前述規定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輕度下蹲不全(膝後夾角≤45度),除條件兵外合格。
雙足並攏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強下蹲不穩者,可調整下蹲姿勢(雙足分開不超過肩寬),調整姿勢後能完全下蹲或輕度下蹲不全者,陸勤人員合格(臀肌攣縮綜合征、跟腱短、下肢關節病變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八條 手指、足趾殘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咐擾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九條 惡性腫瘤,面頸部長徑超過1cm的良性腫瘤、囊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3cm的良性腫瘤、囊腫,或雖未超出前述規定但影響功能和訓練的,不合格。
第十條 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條 面頸部文身,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條 脈管炎,動脈瘤,中、重度下肢靜脈曲張和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條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條 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瘺,肛旁膿腫,重度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無後遺症;
(二)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1年以上,無後遺症;
(三)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條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單睾,隱睾及其術後,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陪閉(條件兵除外);
(二)無自覺症狀的睾丸鞘膜積液,包括睾丸在內不大於健側睾丸1倍(條件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後1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
(四)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數量在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5cm以下;
(五)包莖、包皮過長(條件兵除外);
(六)輕度急性包皮炎、陰囊炎。
第十五條 重度腋臭,不合格。輕度腋臭,條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條 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泛發性濕疹,慢性蕁麻疹,泛發性神經性皮炎,銀屑病,面頸部長徑超過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蘆簡裂胎痣和白癜風,其他傳染性或難 以治癒的皮膚病,不合格。多發性毛囊炎,皮膚對刺激物過敏或有接觸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連續發生凍瘡,條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單發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長徑在3cm以下;
(二)股癬,手(足)癬,甲(指、趾)癬,軀乾花斑癬;
(三)身體其他部位白癜風不超過2處,每處長徑在3cm以下。
第十七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以及其他性傳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內科
第十八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收縮壓≥90 mmHg,<140 mmHg;
(二)舒張壓≥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條 心率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經檢查系生理性(條件兵除外)。
第二十條 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臟,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聽診發現心律不齊、心臟收縮期雜音的,經檢查系生理性(條件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壓、周圍血管舒縮障礙(僅陸勤人員)。
第二十一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大泡,氣胸及氣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觸及肝臟不超過1.5cm,劍突下不超過3cm,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左肋緣下未觸及脾臟,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既往因患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現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第二十三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系統疾病,代謝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流行性出血熱,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熱病,傷寒,副傷寒,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絲蟲病,以及其他傳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癒後2年以上未再復發,無症狀和體征,實驗室檢查正常;
(二)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腎結核、腹膜結核,臨床治癒後3年無復發(條件兵除外);
(三)細菌性痢疾治癒1年以上;
(四)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性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傷寒、副傷寒、布魯氏菌病,治癒2年以上,無後遺症;
(五)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無後遺症。
第二十五條 癲癇,以及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及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條 精神分裂症,轉換性障礙,分離性障礙,抑鬱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人格障礙,應激障礙, 睡眠障礙,進食障礙,精神發育遲滯,遺尿症,以及其他精神類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影響正常表達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條 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
一側耳語5m、另一側不低於3m,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九條 眩暈病,不合格。
第三十條 耳廓明顯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及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合格。
輕度耳廓及外耳道濕疹,輕度耳黴菌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一條 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內陷,鼓膜瘢痕或鈣化斑超過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氣功能、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圍淋巴樣組織增生,條件兵不合格。
鼓膜內陷、粘連、萎縮、瘢痕、鈣化斑,條件兵合格。
第三十二條 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條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條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爛,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以及其他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嚴重變應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竇炎,嚴重鼻中隔偏曲,條件兵不合格。
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四條 超過Ⅱ度腫大的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嚴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8,需進行矯正視力檢查,任何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8或矯正度數超過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經準分子激光手術(不含有晶體眼人工晶體植入術等其他術式)後半年以上,無並發症,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8,眼底檢查正常,除條件兵外合格。
條件兵視力合格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三十六條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夠識別紅、綠、黃、藍、紫各單色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七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過2mm的假性翼狀胬肉,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八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內的共同性內、外斜視,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九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不影響視力的角膜雲翳,合格。
第四十條 晶狀體、玻璃體、視網膜、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條深度齲齒超過3個,缺齒超過2個(經正畸治療拔除、牙列整齊的除外),全口義齒及復雜的可摘局部義齒,重度牙周炎,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顳頜關節疾病,唇、齶裂及唇裂術後明顯瘢痕,不合格。
經治療、修復後功能良好的齲齒、缺齒,合格。
第四十二條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質發育不全,切牙、尖牙、雙尖牙明顯缺損或缺失,超牙合超過0.5cm,開牙合超過0.3cm,上下頜牙咬合到對側牙齦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齊,重度牙齦炎,中度牙周炎,條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上下頜左右尖牙、雙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內;
(二)切牙缺失1個,經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或牙列無間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重疊;
(四)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切牙輕度反牙合,無其他體征;
(五)錯牙合畸形經正畸治療後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口腔腫瘤,不合格。
第六章 婦科
第四十四條 閉經,嚴重痛經,子宮不規則出血,功能性子宮出血,子宮內膜異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條 內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條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腫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條 黴菌性陰道炎,滴蟲性陰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條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輔助檢查
第四十九條 血細胞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紅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紅細胞計數: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細胞計數:3.5~9.5×109/L;
(四)中性粒細胞百分數:40%~75%;
(五)淋巴細胞百分數:20%~50%;
(六)血小板計數:125~350×109/L。
血常規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稍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第五十條 血生化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應當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終點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十一條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陽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體檢測陽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條 尿常規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尿蛋白:陰性至微量;
(二)尿酮體:陰性;
(三)尿糖:陰性;
(四)膽紅素:陰性;
(五)尿膽原:0.1~1.0 Eμ/dl(弱陽性)。
尿常規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
第五十三條 尿液離心沉澱標本鏡檢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紅細胞:男性0~偶見/高倍鏡,女性0~3/高倍鏡,女性不超過6個/高倍鏡應結合外陰檢查排除疾病;
(二)白細胞:男性0~3/高倍鏡,女性0~5/高倍鏡,不超過6個/高倍鏡應結合外生殖器或外陰檢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無或偶見透明管型,無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條 尿液毒品檢測陽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條 尿液妊娠試驗陰性,合格。
尿液妊娠試驗陽性、但血清妊娠試驗陰性,合格。
第五十六條 大便常規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外觀:黃軟;
(二)鏡檢:紅、白細胞各0~2/高倍鏡,無鉤蟲、鞭蟲、絛蟲、血吸蟲、肝吸蟲、薑片蟲卵及腸道原蟲。
大便常規檢查,在地方性寄生蟲病和血吸蟲病流行地區為必檢項目,其他地區根據需要進行檢查。
第五十七條 胸部X射線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一)胸部X射線檢查未見異常;
(二)孤立散在的鈣化點(直徑不超過0.5cm),雙肺野不超過3個,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條件兵除外);
(三)肺紋理輕度增強(無呼吸道病史,無自覺症狀);
(四)一側肋膈角輕度變鈍(無心、肺、胸疾病史,無自覺症狀)。
第五十八條 心電圖檢查結果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一)正常心電圖;
(二)大致正常心電圖。大致正常心電圖范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 腹部超聲檢查發現惡性徵象、病理性脾腫大、胰腺病變、肝腎彌漫性實質損害、腎盂積水、結石、內臟反位、單腎以及其他病變和異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第五至十一款,條件兵除外):
(一)肝、膽、胰、脾、雙腎未見明顯異常;
(二)輕、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膽囊息肉樣病變,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0.5cm以下;
(四)副脾;
(五)肝腎囊腫和血管瘤單臟器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六)單發肝腎囊腫和血管瘤長徑3cm以下;
(七)肝、脾內鈣化灶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八)雙腎實質鈣化灶數量3個以下且長徑1cm以下;
(九)雙腎錯構瘤數量2個以下且長徑均在1cm以下;
(十)腎盂寬不超過1.5cm,輸尿管不增寬;
(十一)脾臟長徑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臟長徑超過10cm或厚徑超過4.5cm,但脾面積測量(0.8×長徑×厚徑)38cm2以下,排除器質性病變。
第六十條 婦科超聲檢查發現子宮肌瘤、附件區不明性質包塊、以及其他病變和異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子宮、卵巢大小形態未見明顯異常;
(二)不伴其他異常的盆腔積液深度不超過2cm;
(三)單發附件區、卵巢囊腫長徑小於3cm。
第八章 士兵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
士兵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合格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
⑺ 應征入伍體檢檢查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初檢檢查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體型、外貌、四肢等;2、內科:血壓、心率、泌尿、血液、內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覺、聽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視力、色覺、眼球等;5、口腔科:牙齒為主;6、婦科:僅限於女性,主要是常規性項目,如生殖器發育情況等。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
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 徵兵體檢機構實行資質審查認證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具備資質條件的醫院或者專業體檢機構作為徵兵體檢機構,設立徵兵體檢站。徵兵體檢機構資質認證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規定。
本行政區域內沒有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醫院和體檢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選定其他適合的場所設立徵兵體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