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體檢過後多久政審
大部分情況下,體檢與政審之間的時間間隔,會在1個月以內,用人單位會進行檔案、思想情況等方面的審核,看是否符合報考的要求。當然,各個用人單位到底會什麼時候政審,並沒有固定的標准,比如有些就會在體檢一結束的情況下安排政審,而有些則會間隔較長的周期。
體檢與政審分別查什麼:
1、體檢檢查的情況:不管是考公還是考編,均要進行提醒,其中體檢所要檢查的項目,包含了考生的身高健康、血壓血脂、心電圖、傳染病、耳鼻喉敏枯科、內外科等等。一般體檢首次不可合格的話,還有機會進行二次體檢,依舊不合格會被取消錄取資格。
2、政審檢查的情況:政審一般是對考生的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如果是剛畢業的學生,那麼用人單位還會找考試的同學、老師了解情況,了解考生平時的表現、思想情況等等。而社會衡碰人員的話,一般會通過用人單位,或者是居委會進行相關的了解。
政審指政治審查。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有些政審工作,由於情況特殊,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負責進行。政審的內容和范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咐拿談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㈡ 公務員體檢合格後多久通知政審
政審一般時間是一個月左右。
公務員政審一般安排在體檢結束後的一周啟動,考核即政審,考核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法律分析國家公務員一般體檢後半個月後會通知,但是還是根據組織部的工作進程而定,慢則一個月,政審一般都會通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條公務員錄用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體檢後大概一個月左右就會政審,有的快有的慢,政審需要本人在,會走訪實地考察政審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1個人介紹包括成長經歷及優缺點,從小到大的學校及工作學習經歷,受到過的表彰,以及家庭親戚成員基本信國家公務員-般體檢後半個月後會通知,但是還是根據組織部的工作進程而定,慢則一個月,政審一般都會通知的,這點不需要擔心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政審時間是不一樣的,根據各個單位的安排,招錄人數少政審時間就很快,人多的就會慢一點,不過整體時間應該都是在一兩周之內結束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面審就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
政審程序:
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一、錄用考核的對象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二、錄用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考核的重點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政審標准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㈢ 體檢與政審相隔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體檢完後最多一個半月就會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一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准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