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當兵為什麼先政審後體檢
法律分析:當兵政審後還需要體檢,因為入伍之後一般需要敬禮兩次體檢,甚至在入伍之後還會進行體檢,這是為了保證進入軍人隊伍的人員都符合身體等各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第二十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第二十二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