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安輔警招聘體檢什麼項目
體檢項目: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特警輔助職位不合格,其他職位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輔助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
第二十條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輔助職位,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單側耳語聽力低於5米,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徵(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不合格。文身,不合格。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1)公安體檢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原則
依法辦事,執行公安機關及所在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徇私,以理服人。
方法
1、對一般糾紛或違規情況可通過說明教育的方法解決,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
2、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採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以急,可順不可逆的原則,盡力勸導,耐心調解。
3、對需要治安管理處罰的,交由公安機關的民警處理,對於犯罪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獲、扭送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