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拘留體檢哪些項目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
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
一、行政拘留: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一般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一般包括女性體檢項目和男性體檢項目,具體要作的檢查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另外體檢項目還按照公務員體檢,出國體檢,入職體檢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腎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規,肝炎篩查,胸透,心電圖,內科,外科,耳鼻喉科檢查。
體檢是本著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原則,是一項利己,利家,利國,利民的一項事業。體檢報告私密性強,一對一體檢報告講解,陽性及時上報,全國就醫綠色通道,遠程會診等,而且是全程導檢禮儀服務。
拓展資料:
刑事拘留的體檢是公安機關強制進行的,由公安機關承擔有關費用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條國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經費。
人民警察的經費,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預算。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 6 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3、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4、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Ⅱ 看守所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送到看守所以後會要脫光了全身檢查每一個部位,即裸體檢查,檢查有沒有外傷,還包括簡單抽血,x光體檢,心理疾病的檢查以及扒開肛門檢查有沒有違禁品,體檢,留指紋,登記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實施條例執法細則》 第二章 第(三)項 進行健康和體表檢查 1.看守所新收押人員必須由醫生進行健康檢查。2.健康檢查的項目為:血壓、血常規、心電圖、B超、胸片等;問診的項目為:目前的身體狀況、以往病史、葯物過敏史、家族病史等,對女性人員還需詢問有無懷孕等情況,並進行妊娠檢查。健康檢查結果不能及時作出的,看守所可以暫時收押,健康檢查結果出來後不符合收押條件的,看守所應當及時提請案件主管機關變更強制措施。3.對被收押人員的體表檢查應當裸身進行,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外傷的(包括陳舊性外傷),應當如實記錄,並拍照固定。對女性被收押人員的體表檢查,由女性民警進行。
Ⅲ 看守所體檢項目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一、行政拘留: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二、刑事拘留: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法律依據:搏困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基消守所條例》第三條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尺鉛行。
第四條看守所監管人犯,必須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體罰、虐待人犯。
第五條看守所以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為單位設置,由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安全廳(局)根據需要,可以設置看守所。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等系統相當於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可以設置看守所。
Ⅳ 拘留所體檢項目
法律分析: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為必須體檢的一些項目:
一、行政拘留的體檢項目: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的體檢項目: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九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