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當兵體檢過後多久入伍
10到20天左右。
一、當兵體檢完了多久入伍
一般過10到20天左右的時間,復檢身體沒有檢查出什麼明顯的問題,會集中到上一級的武裝部,另選時間在制定的醫院進行復檢,重點是尿檢,內科(看是不是肝脾等腫大),當然常規的也檢查。
如果在第一次體檢時負責體檢的人沒向你說明情況,說明你初檢通過了,等待幾天後集中的復檢,如果再次通過,就是政治審查的程序了。
政棚游治審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親屬沒有什麼違法犯罪的問題,基本上都能過,接下來就是安心等待通知書,然後前往武裝部,等待分地區,就要出發了。
二、徵兵的基本條件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褲拍至30周歲。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徵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鏈純銷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⑵ 徵兵體檢過了多久入伍
法律分析:一般過10到20天左右的時間,具體時間以當地武裝部通知為准。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准入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一條 全國每年徵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徵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徵集工作。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
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徵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徵集工作。
⑶ 兵檢之後多久批准入伍
法律分析:如果體檢合格了,對合格人員開始進行政審(大概一個星期),之後就是走訪調查(十天左右),然後召開定兵會(9月初)確定到底誰能夠參軍入伍。 而定兵的日期一般都 在9月3日左右。 而新兵通知書一律是以9月1日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⑷ 當兵體檢過後多久去部隊
沒有統一規定必須多久,而是看當地徵兵總體情況和計劃決定走兵的時間。但一般都是9月份開始陸續起運,新兵開始進入部隊。所以不管多久,不會超過9月1日的。
⑸ 去當兵體檢完之後多久才去部隊
當兵體檢完半個月左右才能去部隊。初檢,復檢,還有一次復檢+政審,合格後回家等,接到通知書的兩天內會集結運兵。
全國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季徵兵,即每年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
全國徵兵(男兵)應征報名時間:4月10日—8月5日(部分縣(市、區)可根據工作進展報名時間適當延長)。
全國徵兵(女兵)應征報名時間:6月10日—8月5日。經過體檢和政審環節後,於9月10日前後達到部隊,9月1日為全國統一的批准入伍日期。
(5)參軍體檢過了之後要多久才能走擴展閱讀:
徵兵流程
1、初審初檢
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2、體檢政審
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直接參加應征地縣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3、走訪調查
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4、預定新兵
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5、張榜公示
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6、批准入伍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
⑹ 徵兵體檢合格後多久去部隊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完半個月左右才去部隊。具體時間以當地武裝部通知為准。初檢通過了,等待幾天集中的復檢,如果再次通過,就是政治審查的程序了。政治審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親屬沒有什麼違法犯罪的問題,基本上都能過,接下來就是安心等待通知書,然後前往武裝部,等待分地區,就要出發了。
【法律依據】:《中華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第十五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初次兵役登記可以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⑺ 當兵體檢過後多久入伍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10至20天過後入伍。沒有固定的時間。看當地什麼時候進行交接新兵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徵兵工作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採取由縣、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或者部隊派人接兵的辦法進行。
第二十九條 由縣、市派人送兵的,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軍(武警部隊以總隊,下同)為單位派出聯絡組,負責與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聯系,商定縣、市送兵到達地點、途中轉運和交接等有關事宜;
(二)新兵分撥應當相對集中,1個縣、市徵集的新兵補充到部隊的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師或者旅;
(三)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上級徵兵辦公室的安排,選派得力人員,負責將新兵送到部隊的師或者旅;送兵人員與新兵的比例為一比三十左右;
(四)縣、市徵兵辦公室在新兵集中後,應當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數進行編組,並對新兵進行必要的軍事常識、安全知識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員將新兵送到部隊後,應當向部隊介紹新兵的政治、身體、文化、特長等情況,辦妥交接手續後及時返回;
(六)部隊在新兵到達時,應當熱情歡迎,並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員的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