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入職體檢需要帶什麼證件
橋戚豎仔薯入職體檢只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即可。在入職體檢的敏大前幾天,盡量清淡飲食,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高嘌呤的食物,以免影響血糖、血脂的檢查結果。盡量不要飲酒,因為酒精主要在肝臟代謝,會影響轉氨酶而出現肝功異常的情況。
入職體檢是專項體檢之一,旨在通過體檢保證入職員工的身體狀況適合從事該專業工作,在集體生活中不會造成傳染病流行,不會因其個人身體原因影響他人。入職體檢有相對固定的體檢項目與體檢標准,選擇專業體檢中心能保證體檢質量。但由於入職體檢內容較為簡單,所以不能完全代替健康體檢。
⑵ 入職體檢大概要交什麼材料
入職體檢一般要提供身份證和公司名稱,部分公司體檢費用是員工墊上的,因此最好還要帶一些錢。入職體檢需要提供的身份證為有效身份證,如身份證丟失了,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進行入職體檢。
體檢機構選擇:
1、應選擇數據最精確的體檢中心。數據的精確度取決於體檢採用的設備、儀器、試劑以及醫師的經驗。
2、項目的選擇最能體現WHO的要求。WHO五項原則是:
(1)社區疾病發病率高;
(2)篩查的疾病有意義;
(3)篩查及治療後可減少殘障和死亡率;
(4)篩查的疾病具有有效的治療方法;
(5)篩查的方法具有高敏感度、准確度和費用低。
3、應選擇檢查最專業的體檢中心。
(1)一定要醫檢分離,避免交叉感染。因此建議大家做體檢盡量不要去醫院和病人用同樣的設備進行檢查。
(2)檢查醫師的操作水準和從業經驗。
4、應選擇後期服務最好的體檢中心。
體檢不是目的,後期的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最重要,一般醫院的體檢很難做到這一點;除了世界三大健檢機構外,一般的體檢中心也不是很專業。必須空腹去醫院抽血化驗, 規定二甲醫院以上在有效, 或公司卜蠢指定的醫院, 現在是150-300元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型友陪育告睜,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三條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⑶ 入職體檢需要身份證嗎
做入職體檢是要帶身份證的。相關人員需要直接掃描居民身份證資料登記後,才可以完成體檢,防止冒認體檢的情況出現。
入職體檢是專項體檢之一,旨在通過體檢保證入職員工的身體狀況適合從事該專業工作,在集體生活中不會造成傳染病流行,不會因其個人身體原因影響他人。
入職體檢有相對固定的體檢項目與體檢標准,選擇專業體檢中心能保證體檢質量。但由於入職體檢內容較為簡單,所以不能完全代替健康體檢。
一、飲食原則
1、請於健康體檢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飲食。
2、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飲酒及食則前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
3、於體檢前一天晚餐後不再進食,保證空腹10-12小時抽血檢驗。
4. 體檢的當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項目(抽血、腹部彩超、人體成分)後進餐。
二、女性注意
1、女性月經期避免做婦科、尿、便常規及經陰彩超檢查,請預先通知醫護人員,另行安排未檢項目。
2、妊娠期間避免進行X線及婦科檢查,請預先通知醫護人員。
3、行婦科彩超檢查前請憋尿後受檢。
4、婦科及經陰彩超飢盯物需在月經干凈後5-7天進行,受檢前一天禁陰道用葯,避免性生活。
三、特殊人群
1、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請隨身攜帶常規(急救)葯品。
2、做餐後2小時血糖者,做完空腹項目後吃二兩饅頭(從吃第一口計時)2小時後抽血。
3、體檢時請向醫生告知您的不適和曾患疾病,以便注意重點檢查、綜合分析和評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爛液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⑷ 員工入職體檢前需要做什麼准備
入職體檢前准備事項如下:
1、注意體檢的時間:一般為每天上午8:00-12:00。
2、核實和驗證身份:需攜帶您的身份證、以便前台工作人員對您的身份進行核實和驗證,這也是入職體檢前准備的必須項目。
3、入職體檢前准備:體檢前日晚,應清淡飲食,正常作息;體檢當日清晨,請空腹禁食水,進行抽血及上腹B超(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者可正常服葯);如進行下腹B超,檢查前需飲水3-5杯。
4、體檢手續辦理:為了全面評價您的體檢結果,請您逐項、正確(字跡清晰)地填寫個人情況表,不得漏項。
⑸ 體檢要帶身份證去嗎
一般體檢不需攜帶身份證。做入職體檢和高考體檢是要帶身份證的。
體檢分個人體檢和集體體檢。個人體檢分為正常健康體檢、駕駛員體檢、入職、入學、出國、結婚、保險等手續體檢。與單位相關的醫院體檢,需要身份證證明。部分醫療機構會要求攜帶,具體可以在確定體檢時間的時候順便確定下。如果是正常健康體檢可以不要的,但是如果是辦健康證或者是高考體檢之類則需要。
一、體檢前注意事項
1. 體檢前三天請注意飲_,不吃_脂、_蛋__物,不飲酒,不要吃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葯物。
2. 從檢查前晚上8時後避免進_和劇烈運動,最好能洗個澡,保持充_睡眠。休息不好會影響_糖、_脂、_壓的檢測結果。
3. 體檢當_早晨禁_、_(常服葯者可照常服葯)。
4. 不要化妝,裝飾會影響醫_對疾病的判斷。體檢者體檢前應對_腔、_腔、外_道進_清潔,不清潔容易使_些疾病漏診。
5. 請帶_有關健康檔案資料及有效身份證件。如曾經住院或動過_術,請攜帶病歷和相關資料,供體檢醫師參考。
6. _性在_經期內請不要留取尿液標本及婦檢,_經期後再作檢查。
7. _性妊娠期間體檢不能做X線檢查。
二、體檢中注意事項
1. 請在體檢過程中配合導檢_員的引導,如遇到任何問題請咨詢導檢_員解決。
2. 請勿隱瞞病史,防_誤診。
3. 體檢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體檢醫_聯系,應積極配合醫_的各項檢查,請勿擅_更改__的體檢項_。
4. 抽_後_即壓迫針孔三分鍾,防_出_,勿揉局部。
5. 如需進_婦科B超檢查,請保持膀胱充盈(憋尿)。
6. 需要婦檢,檢查前請排清_便。
7. 請如實填寫體檢表格。
三、體檢後注意事項
1. 請保存好體檢結果,以便和下次體檢結果作對照,也可作為您以後就醫時的參考資料。
2. 如果您此次檢查中身體狀況良好,請保持您良好的_活習慣,並且定期給您的身體作_次全_的檢查。
3. 如果體檢結果反映出您的健康狀況存在問題,請根據體檢醫師的健康指導建議及時就醫,並且合理地安排好您的_活作息和習慣。
法律依據
《衛生部關於印發<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健康體檢是指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對受檢者進行身體檢查,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的診療行為。
《衛生部關於印發<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用醫療技術進行健康體檢,應當遵守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有關規定,應用的醫療技術應當與其醫療服務能力相適應。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尚無明確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操作規程的醫療技術用於健康體檢。
《衛生部關於印發<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九條醫療機構開展健康體檢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規范,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健康體檢的質量。
⑹ 體檢需要身份證嗎
體檢時不需要身份證原件,只需提供身份證號碼就可以了,但要去辦健康證,拿身份證復印件是不可以的。必須帶著身份證原件才可以去醫院辦健康證
⑺ 入職體檢需要帶身份證嗎
做入職體檢和高考體檢是要帶身份證的。
體檢分個人體檢和集體體檢。個人體檢分為正常健康體檢、駕駛員體檢、入職、入學、出國、結婚、保險等手續體檢。與單位相關的醫院體檢,需要身份證證明。部分醫療機構會要求攜帶,具體可以在確定體檢時間的時候順便確定下。
如果是正常健康體檢可以不要的,但是如果是辦健康證或者是高考體檢之類,則需要。
檢查項目:
1、一般檢查:身高、體重、基李血壓、視力等;
2、胸片:即X光檢查,用來查看肺部健康狀況;
3、內科檢查:主要是通過問診、聽診、觸診、叩診等檢查方法了解心、肝、脾、肺、腎臟等器官的健康情況;
4、外科檢查:主要通過問診、聽診、觸診、叩診等檢查方法,了解皮膚、脊柱、甲狀腺、四肢等的健康情況;
5、五官檢查:檢查視力、眼科、口腔、鼻腔、耳道等的健康情況,排除有無相關疾病;
6、肝功能:檢查有無肝臟疾病,常用指標為谷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等;
以上項目為入職體檢必做項目。
除此之外,部分用人單位還會加查以下項目:
1、婦科檢查:檢查外陰、陰道及宮頸(已婚婦女)、雙合診檢查子宮及附件(已婚婦女)健康情況;扒鋒納
2、血常規18項:紅細胞數目、白細胞數目、血小板數目、血紅蛋白、紅細胞壓積、淋巴細胞百分比等共18項檢查結果。可以發現貧血、炎症、血小板異常、白血病等血液病;
3、尿常規:可排除泌尿系異常情況,如泌尿系感染、腎炎、腎病綜合征等;
4、心電圖:主要用於心律失常、心肌梗塞、心肌缺血、心室心房肥大等疾病的篩查;
5、超聲:通過超聲檢查肝膽胰脾、泌尿系、子宮及附件、甲狀腺等臟器有無器質性病變;
6、其他:血糖、血脂、腎功能等檢測。
此外,與安春沒全健康密切相關的行業,如食品加工、醫葯生產等,入職人員需要排除腸道傳染病可能,需要加查大便常規和大便培養檢查,以排除是否有霍亂弧菌、沙門氏菌的感染。一些特殊崗位如特種兵等,還會加查乙肝病毒檢測、梅毒、艾滋病等檢測項目。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