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去年徵兵體檢後來沒過,體檢前在我手臂上寫了個數字型大小碼,那個號碼的作用是什麼
是用來體檢排號的,如果沒過,你要去看看體檢報告,哪項不合格
『貳』 當兵體檢待定什麼意思(分合格、待定、不合格)
待定就是等待結果咯。。審核中
『叄』 當兵體檢表上面有一個問號是什麼意思我看其他人都是一個勾或者一個叉
疑問的一項可以再次復查,勾的就是通過,叉就不合格,你還有希望當兵去。
『肆』 徵兵體檢醫生用的數字代碼都是什麼意思。比如(101或222)
網上查查吧
『伍』 徵兵體檢主檢是什麼
徵兵體檢中的主檢決定你是否體檢合格,若體檢中一兩項不合格,主檢可以讓你去醫院復檢,比如對身體要求比較嚴格的特殊兵種,必須得到主檢的同意才能當兵。體檢最後是主檢,帶隊的護士把你們的體檢單送進去,護士就可以下班了,你們等著主檢叫就行了,一般主檢都是當地的武裝部部長,把你叫進去就問問你是不是家人強迫當兵的,什麼學歷,然後讓你回去等通知。
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
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二十條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