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性)、聽力、外科(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血壓、跳、臟)、胸透、B超、檢驗(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絕宴尿規)、艾滋病檢測、心理測試。
法律依據:《征並喚銀兵工作條例(修訂)》
第十六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鏈攜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㈡ 當兵都要檢查什麼
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1、外科檢查
外科檢查是當兵體檢最為主要的檢查項目之一,主要針對於應征者的身高、體重等方面進行系統性的檢查,篩選一部分合格人員。身高或體重不達標都不符合徵兵要求。
2、抽血化驗檢查
抽血化驗檢查主要的目的是檢查體檢者的血常規、肝腎功能以及對乙肝兩對半進行詳細的檢查,小便常規檢查也是主要的檢查項目。通過這些檢查能夠判斷體檢者的身體狀況是否可以適應軍隊生活。
3、眼科檢查
眼科檢查著重於檢查體檢者視力情況,同時也會對某些眼科疾病進行篩查,若是體檢者視力達不到相應的要求,也就是但也裸眼遠視力低於4.8,不符合基本的當兵要求。
4、內科檢查
內科檢查主要偏向於B超檢查、心電圖檢查以及X光檢查等。通過內科檢查能夠更全面細致地了解體檢者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於當兵條件,同時內科檢查也是最容易被刷掉的檢查項目,所以在體檢前要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
當兵體檢方面如下:
一,身高方面有嚴格的要求。
二,學歷方面必須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學歷。
三,一些影響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風,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須要痊癒且不再復發後才可以當兵。
四,內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臟器手術史的人員不予通過。
五,一些有傳染性疾病且沒有痊癒的人員也不予通過。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第十八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二十二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第二十三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准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㈢ 當兵體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標准、視力標准);2、內科(血壓標准、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合格。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4、眼科,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5、口腔科。6、婦科,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7、輔助檢查(血常規檢查、尿液檢查、糞常規檢查、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線檢查、心電圖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三十六條 軍隊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可以依託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培養國防生。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待遇,應當參加軍事訓練、政治教育,履行國防生培養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畢業後應當履行培養協議到軍隊服現役,按照規定辦理入伍手續,任命為現役軍官或者文職幹部。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不宜繼續作為國防生培養,但符合所在學校普通生培養要求的,經軍隊有關部門批准,可以轉為普通生;被開除學籍或者作退學處理的,由所在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二十三條 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把兵役登記期間對預征對象政治審查工作與年度徵兵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優先推薦、確定現實表現好的預征對象上站體檢。
㈣ 當兵體檢全部項目
一、軍人的體檢項目有哪些
1、參軍體檢項目:眼科、視力、色譜、耳鼻喉科、婦科、聽力、體重、身高、血壓、胸腔、胸透、血常規、肝臟、艾滋病等。
2、女士兵身高160cm以上,體重不超過正常體重的15%,不低於正常體重的15%,正常體重=(身高-110)公斤。
3、男,陸勤,潛水艇和水面船上包括海軍陸戰隊,身高168cm(不超過185cm),重54公斤。少數少數人,在偏遠地區從事地面工作,身高可降至158cm,體重可減至48公斤。
二、體格檢查的九條
1、體檢要提前安排,在體檢前一天不能喝酒,限制高脂肪、高蛋白飲食,不要使用影響肝腎功能的葯物。
2、豬肝、豬血等是在做檢查前3-5天,飲食要清淡,不要吃太多。
3、對肝、膽、膀胱、前列腺、子宮或附件進行B超檢查,如無小便,需飲水至膀胱充盈。
4、做X光檢查時,最好是穿棉布內衣,不能穿金屬扣子的衣服,女性不要戴文胸,體檢時要把項鏈、手機、鋼筆、鑰匙等摘掉。懷孕的孕婦在做體檢前要和身體檢查人員說清楚。X要謹慎地進行光的檢查。
5、婦女生理期內不允許婦女進行婦科檢查或尿檢,在進行婦科檢查之前,婦女的膀胱必須是空的,而遠紅外乳房檢查最好在生理期後一周進行。未結婚的婦女不適合做婦科檢查,有特殊需要的人在進行婦科檢查前必須簽署協議。
6、醫生檢查前要做一下血壓、身高和體重。
7、檢驗時,對腹部進行超聲波檢查,可進食食物。
8、檢查當天,所穿的衣服應易於脫下內衣、鞋子,最好不要戴項鏈等。
9、體格檢查中有熱成像項目,檢查前需要空腹。
㈤ 當兵要體檢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的項目,主要包括視力的檢測以及色盲的檢測,同時也需要進行聽力方面的檢查,進行身高、體重和皮膚方面的檢查。同時,也需要進行血壓的測量進行心跳的檢查,也需要進行胸透或者是進行胸片的檢查。進行肝膽胰脾腎的彩超檢查,也包括一些傳染病的檢查,比方說艾滋病、梅毒等等,也需要進行尿檢明確一下是否有異常,看是否有異常的吸毒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有關國防事務的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徵兵、民兵、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國防設施保護,以及退役軍人保障和擁軍優屬等工作。
第五十三條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各級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機構應當依法辦理兵役工作,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完成徵兵任務,保證兵員質量。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完成民兵和預備役工作,協助完成徵兵任務。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㈥ 驗兵體檢檢查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 (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 (性),聽力,外科 (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 (血壓,臟),胸透,B超,檢驗 (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視力體檢: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9 (0.8),指揮,坦克,測繪,雷達專業學員不合格,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8 (0.6)以上或一眼裸眼視力在4.7 (0.5)以上,另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9 (0.8)以上,矯正視力每一眼在4.9 (0.8)以上,技術專業學員合格,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其他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
第五條 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第六條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義務,同時享有公民的權利;由於服兵役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由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七條 現役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條令和條例,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斗。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隨時准備參軍參戰,保衛祖國。
第八條 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建立功勛的,得授予勛章、獎章或者榮譽稱號。
第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
第十條 全國的兵役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負責。各軍區按照國防部賦予的任務,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在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規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務。兵役工作業務,在設有人民武裝部的單位,由人民武裝部辦理;不設人民武裝部的單位,確定一個部門辦理。
㈦ 應征入伍體檢檢查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初檢檢查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體型、外貌、四肢等;2、內科:血壓、心率、泌尿、血液、內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覺、聽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視力、色覺、眼球等;5、口腔科:牙齒為主;6、婦科:僅限於女性,主要是常規性項目,如生殖器發育情況等。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
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 徵兵體檢機構實行資質審查認證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具備資質條件的醫院或者專業體檢機構作為徵兵體檢機構,設立徵兵體檢站。徵兵體檢機構資質認證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規定。
本行政區域內沒有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醫院和體檢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選定其他適合的場所設立徵兵體檢站。
㈧ 參軍體檢,需要檢查哪些
徵兵體檢的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視力,心肺功能,腹部超聲,血壓,肝功能等。外表的要看骨骼是否正常,有沒紋身胎痣等等。不同的兵種對體檢的要求也有部分不同的。到徵兵辦公室咨詢比較確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