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梅毒怎麼治療
衛生部防疫司提出的治療梅毒的方案,其要點有早期梅毒用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注,連續10天,總量800萬單位,等。 衛生部防疫司提出的治療梅毒的方案,其要點如下: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在二年以內的潛伏梅毒)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注,連續10天,總量800萬單位。
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240萬單位/次,分二側臂部肌注,每周1次,共2次。
青黴素過敏者,選用以下代用葯品:
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總量30g(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紅黴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15天。
(2)病期長於二年的梅毒(三期皮膚、粘膜、骨骼梅毒,病期超過二年的潛伏梅毒及二期復發梅毒)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也可考慮給第二療程,療程間停葯2周。
苄星青黴素G,240萬單位/次,1次/周,肌注,共3次。
青黴素過敏者,選用代用葯品:
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為一療程。
紅黴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環素。
(3)心血管梅毒
只選用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注,連續15天為一療程,共二療程(或更多),療程間停葯2周。不允許用苄星青黴素。
青黴素過敏者,選用代用葯品,療效很差:
四環素500mg,4次/日,口服,連服30天為一療程。
紅黴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環素。
(4)神經梅毒
水劑青黴素G,480萬單位/天,靜脈點滴,10天為一療程,間隔2周,重復一個療程。
普魯卡因青黴素G,240萬單位/日,肌注,同時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天;接著再用苄星青黴素G,240萬單位/次,肌注,1次/周,共3周。
(5)妊娠期梅毒
普魯卡因青黴素G,80萬單位/日,肌注,連續10天。妊娠期初3個月內,注射1療程,妊娠末3個月注射1療程。
青黴素過敏者只選用紅黴素,服法及劑量同非妊娠期病人,但其所生嬰兒應用青黴素治療。
(6)先天梅毒
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日5萬單位/公斤體重,肌注,連續10天為一療程;晚期先天梅毒可考慮給第二療程。
苄星青黴素G,5萬單位/公斤體重,一次肌注。有神經梅毒損害者不用(效差)。
較大兒童青黴素的用量,不應超過成人同期治療量,青黴素過敏者改用紅黴素,8歲以下兒童禁用四環素。